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587.“也把权柄赐给他,制伏各支派、各方言、各民族”表从而统治教会的所有事物,无论是教会的教义,还是教会的生活。“权柄”表示统治,如前所述(575节);“支派”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虚假与邪恶(27,349节);“方言”(或舌头)表示教会的教义(282,483节);“民族”表示遵行这教义的生活(483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