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十二)没有人能避恶如罪,以至于从内心厌恶它们,除非与它们争战
Life92.每个人从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都知道,人的自我或自我中心自他出生时就是邪恶;这就是他出于与生俱来的欲望热爱并卷入邪恶的原因。这就是为何他渴望报复、欺诈、诽谤和通奸。此外,若不思想这些邪恶是罪,并因此抵制它们,他一有机会就会犯下它们,只要他的名声,因而他的荣誉和利益不受威胁。还要想一想,人若没有宗教信仰,就会出于快乐去做这些事。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