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6

Faith36.人这

Faith36.人这一方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当信主,因为与主的结合通过信祂实现,这是得救的方法。信祂就是对祂会拯救充满信心;由于除了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外,没有人能拥有这种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意。

揭秘启示录 #524

524.启11:18

524.启11:18.“列族发怒”表那些陷入唯信,因而陷入生活的邪恶之人,他们被激怒,并侵扰那些反对他们信仰的人。“列族”表示那些陷入生活的邪恶之人,抽象地说,表示生活的邪恶(147,483节);不过,在此表示那些陷入唯信的人,因为此处论述的是这些人,他们之所以陷入生活的邪恶,是因为他们的宗教信仰是,律法不会责罚他们,只要他们相信基督拿走了律法的责罚。他们“发怒”不仅表示他们被激怒,还表示他们侵扰那些反对该信仰的人,这一点从下面(12,17章及以后)关于“龙”的描述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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