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9.在此期间,只要他们留在那里,其心智的内层就关闭,外层则打开;通过这种方式,把他们与地狱联结起来的邪恶就不会显现,尽管他们通过这些邪恶而与地狱联结。一旦最后的审判来临,他们的内层就被揭开;到那时,人人都能看到他们真正是什么样。那时,他们因与地狱一致行动,故再也无法伪装基督徒的生活,而是出于快乐冲进各种邪恶和罪行。他们变成了魔鬼,甚至看上去就像魔鬼:有的发黑,有的像火一样,有的如死尸一般乌青;那些以自己的聪明为骄傲的人显得发黑;那些痴迷于掌权统治所有人的人像火一样;而那些完全无视并藐视真理的人如死尸一般乌青。他们的戏剧性场景就是这样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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