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878.“海也不再有了”表由最初建立教会以来的基督徒所组成的天堂外在同样被驱散,不过这要等到那些写在主生命册上的人从那里被接出去,并得救之后。“海”表示天堂和教会的外在,对教会之事的思维属世、极少属灵的简单人就处于这外在。这些人所在的天堂被称为外在的(参看238, 398末尾, 403, 404, 466, 470, 659, 661节)。此处“海”表示由最初建立教会以来的基督徒所组成的天堂外在。但主还没有完全形成由基督徒所组成的天堂内在,直到最后审判前的某个时间点,以及最后审判之后,这一点从相关章节(14-15章,以及20:4-5)的解读明显可知。天堂的内在之所以没有很快形成,是因为龙及其两个兽在灵人界占据统治地位,并且欲火中烧、极尽所能地迷惑每个人,因此将简单人过早地聚集到任何天堂都是非常危险的。善者与龙们的分离,以及龙们被诅咒,最后被扔进地狱在多处有所论述,最后在19:20和20:10被论述;之后经上说“海交出其中的死人(20:13),以此表示被召集起来受审判的教会外在和属世之人(参看869节),和当时那些写在主生命册上的人的分离和得救,对此,可参看这一节。
这就是此处所指的“海”。在论述新基督天堂时,别处也提及海,经上说它延伸到“有火搀杂的玻璃海”(15:2)。这“海”也表示由基督徒所组成的天堂的外在(659-661节)。由此明显可知,“海也不再有了”表示由最初建立教会以来的基督徒所组成的天堂外在同样被驱散,不过这要等到那些写在主生命册上的人从那里被接出去,并得救之后。关于由最初建立教会以来的基督徒所组成的天堂外在,我蒙恩得以知道许多事,但在此没有时间宣布;仅说明,在最后审判之日过去的先前的天,被允许存在,是为了那些身处外在天堂或海之人,因为他们凭外在途径,而非内在被结合,关于该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前文(398节)。教会的外在人所在的天堂之所以被称为“海”,是因为他们在灵界的所居之地从远处看,就像在海中;事实上,属天天使,也就是最高层天堂的天使仿佛住在以太层;属灵天使,也就是中间天堂的天使,仿佛住在空气层;而属世天使,也就是最低层天堂的天使,仿佛住在水气层,从远处看,就像海,如前所述。这就是为何在圣言的其它许多地方,天堂的外在也由“海”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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