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66

66.“你所看见的七

66.“你所看见的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表地上的新教会,也就是由主那里从新天堂而降的新耶路撒冷。“灯台”是指教会(参看43节);由于“七”表全部(10节),故“七灯台”不是七个教会,而是指整体上的教会,该教会本身为一,只是照着接受程度不同而各异。这种多样性好比王冠上的各种珠宝,也好比全身合而为一的各种肢体和器官。每种形态的完美都通过被排列得井然有序的各种事物而存在。这就是为何整个新教会的多样性在下文被描述为“七个教会”。
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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