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544

544.“是将来要用

544.“是将来要用铁杖辖管列族的”表那凭源自圣言字义的真理,同时凭源自属世之光的理性事物将要说服所有因与仁分离之信而陷入死的敬拜,并愿意信服之人的。这些话涉及新教会的教义,因为所说的“儿子,男孩”表示该教义(543节);“辖管”表示教导和指示(383节),在此表示说服那些愿意信服的人;“列族”表示那些陷入生活的邪恶之人(483节),在此表示那些因与仁分离之信而陷入死的敬拜之人,因为此处论述的就是这些人;他们陷入生活的邪恶,因为当仁被分离出去时,就没有任何生活的良善,而哪里没有善,哪里就有恶。“用铁杖辖管”表示凭源自圣言字义的真理,同时凭源自属世之光的理性事物(1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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