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520.“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祂要掌权,世世无穷”表天使的祝贺,因为天堂和教会成了主的,如起初那样,还因为现在它们成了其神性人身的国度,因而主将在这两方面(即神性和人身)统治天堂和教会,直到永远。“有大声音”表示天使的祝贺;“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表示天堂和教会成了主的,如起初那样,现在它们也成了其神性人身的国度;“祂要掌权,世世无穷”表示主在其人身和神性方面统治它们。“天上的大声音”表示对主的祝贺,因为祂现在取得祂的大能,这一点从17节明显看出来,那里概括了“这些大声音”。“主”在此是指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基督”是指祂的神性人身,也就是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2,35)。
就其神性人身而言,主也将掌权,这一点从下面这些话看得很清楚: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父赐给子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父啊,凡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论到祂的神性人身,主还说:
父与祂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0:30,38;14:5-12)
对此,需要补充的是,若主的人身不被承认为神性,教会必灭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就无法在人里面,人也无法在祂里面,如祂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14:20; 15:4-6;17:21,23);这种结合便构成教会之人,因而构成教会。
“基督”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基督”就是“弥赛亚”,而“弥赛亚”就是被期望来到世上的神的儿子。“基督”就是“弥赛亚”,这一事实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约翰福音1:41)
妇人,我知道弥赛亚,就是那称为基督的,要来。(约翰福音4:25)
在希伯来语,“弥赛亚”是指“受膏者”,如“基督”在希腊语中的意思。“弥赛亚”就是“神的儿子”,这一事实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大祭司问祂是不是基督(即弥赛亚),神的儿子。(马太福音26:63;马可福音22:67;约翰福音20:31)
你是基督,神的儿子,就是那要临到世界的。(约翰福音11:27)
彼得说,我们已经信了,承认你是基督和永生神的儿子。(约翰福音6:69)
就神性人身而言,主是神的儿子:
天使对马利亚说,你要怀孕生子;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圣灵要临到你,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35等)
由此明显可知“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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