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4

Life4.但在基督

Life4.但在基督教会,有许多人教导唯信得救,任何生活的良善,或善行不拯救人。他们补充说,生活的邪恶,或恶行不会诅咒那些唯信称义的人,因为这等人在神和恩典里面。然而,说来奇怪,他们虽教导这些事,却仍承认(这种承认来自天堂所赋予的那种普遍感知):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得救,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受到诅咒。他们的这种承认从在英国、德国、瑞典、丹麦,人们领圣餐之前在教堂或敬拜之地所念的劝诫词明显看出来。众所周知,这些国家的人就教导唯信。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