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31

Life31.没有人

Life31.没有人能从自己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这是真理。但利用这一真理来废除或摧毁一个避恶如罪的人所行的一切仁之良善,是大恶;因为这完全违反圣言,圣言吩咐人要行善;这也完全违反爱神和爱邻的诫命,律法和先知书仰赖于这两条诫命;并且这会破坏和推翻宗教的一切。因为众所周知,宗教在于行善,各人将照各人的行为受审判。每个人若祈求主的能力,因这能力天生就能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然后他所行的就是来自主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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