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Life28.圣言在许多地方教导了目前所说的这一切;但仅从中引用下列经文。圣言教导:没有人能处于良善,同时又处于邪恶;或也可说,就灵魂而言,没有人能在天堂,同时又在地狱。以下经文教导了这一点:
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依附这个轻视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马太福音6:24)
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善人从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马太福音12:34–35)
没有好树结坏果子,也没有坏树结好果子。每一棵树,凭它的果子就可认出来;人从荆棘上收不到无花果,从蒺藜上也收不到葡萄。(路加福音6: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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