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14

Life114.对于

Life114.对于上述内容,补充以下两点:

⑴对每个人来说,基督的仁爱在于忠实地履行工作职责,或说从事有用的职业。人若避恶如罪,每天都在行善,并且本身就是自己在共同体中的功用。公共利益和个体的每个成员的利益以这种方式得到照顾或提供。

⑵他所行的其它一切事严格来说不是仁爱行为,而要么是仁爱的进一步体现,要么是仁爱的责任,要么是仁爱的义务。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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