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09

Life109.一个

Life109.一个属世的道德人在世人面前看上去可能像一个属灵人,但在天使面前则不然。在天上的天使面前,他若处于良善,就看似一个木头的形像,若处于真理,则看似一个大理石的形像,与属灵的道德人截然不同。因为一个属世的道德人是一个外在的道德人,一个属灵的道德人是一个内在的道德人;没有内在之物的外在之物毫无生命。诚然,这外在是活着的,但它没有被称为生命的生命,或说它没有名副其实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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