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

Life1.凡拥有宗

(一)一切宗教都与生活有关,宗教生活就是行善 

Life1.凡拥有宗教的人都知道并承认,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得救,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受到诅咒;因为他知道并承认,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不仅对神,也对邻舍思想善事;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则不然。人的生命就是他的爱,凡他喜欢的,他不仅愿意去做,还愿意去思想。我们之所以说,生命在于行善事,是因为行善事与思想善事行如一体。这两件事若不在一个人里面行如一体,就不是他生命的一部分。有必要在下文解释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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