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八)教会来自圣言,其品质取决于它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
SS76.教会来自圣言,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1—4节);教会的教义来自圣言(50—61节);与主的结合经由圣言而来(62—69节)。然而,可能产生质疑的是,对圣言的理解是否构成教会,因为有些人认为,他们之所以属于教会,是因为他们拥有圣言,阅读它,或从讲道人那里听见它,对它的字义有所了解。但他们不知道圣言中这句或那句话当如何理解,其中一些人甚至不怎么重视。因此,有必要证明构成教会的不是圣言,而是对圣言的理解,并且对圣言的理解在教会里的人当中如何,教会本身就如何,或说教会的品质取决于教会里的人当中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对这一点的证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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