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06

SS106.最大的光

SS106.最大的光就在拥有圣言的基督徒所在的这个中心区域,因为在众天堂,光就是从那里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由于圣言就是这神性真理,所以光在那些拥有圣言的人所住的地方是最大的。光从这个区域,如从自己的中心向外扩散,可以说扩散到周边所有区域,直至边界;教会之外的所有民族和人民从圣言所获得的启示或光照便以这种方式到来。在众天堂,光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它不仅将聪明或启示赋予天使,还赋予世人,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126—1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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