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871.“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表他们全都照其外在里面的内在生命受审判,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868节)明显可知,那里有相同的话。表所有人都照其外在里面的内在生命受审判。对此,我补充一点:每个人都照自己灵魂的性质受审判;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生命,因为灵魂是其意愿之爱,每个人的意愿之爱完全取决于他对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出于圣言的教会教义则指导这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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