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75.“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表从主而来的所有启示临到那些属于祂教会的人。“人子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表示教会,教会处于来自主的启示中(参看43, 66节)。之所以说主“行走”,是因为“行走”表示活着(167节),“在中间”表示在至内在,因而在全部中(44, 3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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