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揭秘启示录 #509

509.“因这两位先

509.“因这两位先知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表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一个涉及主和神性人身,另一个涉及遵行十诫的生活,因与改革宗教会所接受的两大基本要素,一个涉及三位格的三一体,另一个涉及唯信得救,无需律法行为,截然对立,并且由于这种对立而遭到蔑视、反感和厌恶。这就是所表示的,当“两位先知”或“两个见证人”表示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并且“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那些陷入改革宗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之人时,这一点是随之而来的必然结果;“受痛苦”表示遭到蔑视、反感和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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