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Life47.有许多真理看上去只属于真理;如有一位神,主就是这位神,祂是救赎者和救世主;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有死后的生命;以及其它许多没有说要行出来,只是说要相信的真理。属于信仰的这些真理对一个陷入邪恶的人来说,也是死的,但对一个处于良善的人来说,却是活的。原因在于,一个处于良善的人不仅出于意愿正确行事,而且出于理解力正确思考,不仅在世人面前是这样,当独处时在自己前面也是这样。而一个陷入邪恶的人则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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