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6

Faith16.这一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93

Life93.由于人

Life93.由于人的这种自我或自我中心构成他生命的主根,所以显而易见,若不拔除这根,植入新根以取代之,一个人会成为哪种树。他会成为一棵腐栏的树,论到这树,经上说:它必被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3:10; 7:19)。这根不会被除去,新根也不会取而代之,除非这个人看到构成这根的邪恶对他的灵魂是有害的,并因此想要逐出它们。然而,由于这些邪恶属于人的自我或自我中心,因而给予他快乐,所以他若不反对他的意愿,面对抗争或反对,因而若不通过战斗,就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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