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0

Faith10.主对

Faith10.主对多马说:

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约翰福音20:29)

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与对真理的内在承认分离的一种信;而是说那些没有像多马那样亲眼看见主,却仍相信祂的存在之人是有福的,因为这是在来自主的真理之光中看见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2

SS92.真理的表象

SS92.真理的表象,也就是被包裹的真理,可能取自圣言,被当成了裸露的真理;当人们确认它们时,它们就变成了虚假;这一事实从一直存在,并仍存在于基督教界的许多异端邪说明显看出来。异端邪说本身并不伤害人。伤害人的,是邪恶的生活,以及利用圣言和属世人的推理来确认异端邪说中的虚假。因为每个人都生在其父母的宗教信仰中,并且从小被引入其中,后来持守它,无法摆脱它的虚假,因为他在这个世上忙着自己的事情。那将人定罪的,是活在邪恶之中,确认虚假,甚至到了毁灭纯正真理的地步。因为人若留在自己的宗教信仰中,信神(在基督教界则信主,尊圣言为圣),并出于一种宗教原则照十诫生活,就不会宣誓效忠虚假。因此,他一听见并以自己的方式感知到真理,就能信奉它们,并被引离虚假。然而,如果他确认其宗教信仰的虚假,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被确认的虚假仍然存在,无法根除。一旦确认虚假,这个人就实际上宣誓效忠于它,如果它迎合了他的自我之爱和对自己智慧的骄傲,尤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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