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8.“还是去拜鬼魔”表因此他们陷入其欲望的邪恶,并与地狱里的同类合而为一。“鬼魔”或“魔鬼”表示源自尘世之爱的邪恶欲望;原因在于,在地狱中,陷入这些欲望的人被称作“魔鬼”;陷入这些欲望的世人死后也会变成魔鬼。魔鬼与这些世人也有一个结合;因为就其情感而言,每个世人都与灵人结合,以致他们合而为一;由此明显可知,“拜鬼魔”是指由于对它们的爱而满足这些欲望。因此,人若将“唯信”奉为宗教信仰之首,或奉为他的偶像,就会留在恶中,因为他没有在自己身上查出任何他称之为罪的恶,因而并不渴望通过悔改除去它;由于每种恶都由欲望构成,无非是成捆的欲望,故可知,凡不查找自己身上的任何恶,并避之如反对神的罪(这只能通过悔改才能实现)的人,死后都会变成魔鬼。
在以下经文,“鬼魔”(或魔鬼、鬼怪)无非表示这类欲望:
他们献祭给鬼魔、并不是真神。(申命记32:17)
以色列人不可再献祭给他们行邪淫所随从的鬼魔。(利未记17:7;诗篇106:37)
旷野的走兽(Ziim)要和豺狼(Ijim)相遇,林中的鬼怪(demon of the woods)要与伴偶互应。(以赛亚书34:14)
野兽(Ziim)要躺卧在那里,咆哮的兽(Ochim)满了房屋,猫头鹰的女儿(daughters of the owl)住在那里,林中的鬼怪(demon of the woods)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21)
走兽(Ziim)、豺狼(Ijim)、咆哮的兽(Ochim)、“猫头鹰的女儿”表示各种欲望;“林中的鬼怪”(demon of the woods)表示诸如属于普里阿普斯(priapuses)和萨梯(satyrs)的那类欲望: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牢狱。(启示录18:2)
主从所赶出去的魔鬼就是他们在世时的这类欲望(对此,可参看马太福音8:16, 28; 9:32, 33; 10:8; 12:22; 15:22;马可福音1:32, 34;路加福音4:33-37, 41; 8:2, 26-40; 9:1, 37-42, 49; 13:32)。
注:普里阿普斯(priapuses):希腊神话中著名的“阳具之神”;萨梯(satyrs):希腊神话中的森林之神,半羊半人的好色徒。二者都是好色、淫欲的代表。
十一、对该流注的接受取决于与人同在的爱与智慧的状态
ISB13.前面已经证明:人并非生命,而是从神接受生命的一个器官,爱与智慧一起才是生命,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由此可知,人越是爱智慧,或越拥有在爱里面的智慧,就越是神的一个形像,也就是说,越是从神接受生命的容器;相反,他越处于爱的对立面,因而越陷入疯狂,就越不从神,而是从地狱接受生命,这种生命被称为死亡。
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存在,但爱的快乐和智慧的愉悦,也就是情感,构成生命,因为生命的存在通过它们显现。来自神的生命流注便带有这些快乐和愉悦,就像春天里光和热的流注将快乐和愉悦传入人类心智,以及各种飞鸟和走兽,甚至传入那时发芽结果的植物一样,因为爱的快乐和智慧的愉悦舒展心智,使它们适合接受,就像欢喜和快乐舒展人的脸,使它适合灵魂的欢快流注一样。
受智慧之爱影响的人就像伊甸园,园中有两棵树,一棵是生命树,一棵是善恶知识树。生命树是对来自神的爱与智慧的接受,善恶知识树是对来自人自己的爱与智慧的接受。但后者是疯狂的,却自以为像神一样智慧,而前者是真正有智慧的,并认为除了唯独神以外,没有人是智慧的,人只有相信这一点才是智慧的,他越感觉他如此意愿,就越智慧。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穿插在《婚姻之爱》一书中的记事(132–136节)。
我在此补充一个从天上证实这些事的奥秘。所有天堂使者都将前额转向显为太阳的主,而所有地狱使者都将后脑勺转向主。后者将流注接入其本身为欲望的意愿的情感,并使理解力支持它们;但前者将流注接入其理解力的情感,并使意愿支持它们。因此,这些人处于智慧,而其他人则陷入疯狂。因为人类的理解力居于前额后面的大脑,而意愿居于后脑勺中的小脑。
谁不知道,一个通过虚假变得疯狂的人会支持自己的恶欲,并通过取自理解力的推理确认它们;而一个智慧人则从真理看清自己意愿的欲望是何性质,并抑制它们?智慧人如此行,是因为他将脸转向神,也就是说,他信的是神,而不是他自己;而一个疯狂的人如此行,是因为他将脸转离神,也就是说,他信的是他自己,而不是神。信自己就是相信他从自己,而不是从神去爱并变得智慧,这一点由吃善恶知识树来表示;但信神是相信他从神,而不是从他自己去爱并变得智慧,这就是吃生命树(启示录2:7)。
从这些事(但仍仅仅如同在夜晚的月光下)可以看出,对来自神的生命流注的接受取决于与一个人同在的爱与智慧的状态。这种流注可通过光与热进入植物的流注进一步来说明,植物照着形成它们的纤维结构,因而照着接受而开花结果。它还可以通过光线进入宝石的流注来说明,宝石照着构成它们的各个部分的情况,因而也照着接受而将光线变成各种颜色;它同样可以通过光学玻璃和雨滴来说明,这些东西照着入射角、折射角,因而照着对光的接受而呈现出彩虹。人类心智之于属灵之光也是这种情形,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持续不断地流入,但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被接受。
五、热和光两者都流入人:热流入他的意愿,在那里产生爱之良善;光流入他的理解力,在那里产生智慧之真理
ISB7.众所周知,一切事物都普遍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没有一个事物里面不存在与这两者有关的某种东西。正因如此,人里面有两种接受生命的容器:一个是接受良善的容器,被称为意愿;一个是接受真理的容器,被称为理解力;正如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良善属于爱,是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去意愿,当付诸行动时,他便称之为良善;真理属于智慧,是因为一切智慧皆来自真理;事实上,一个智慧人所思想的良善就是真理,当他意愿并实行这真理时,它就变成良善。
人若不正确区分这两种生命容器,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并且对它们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概念,试图了解属灵流注是徒劳的。因为既有进入意愿的流注,也有进入理解力的流注;既有爱之良善进入人之意愿的流注,也有智慧之真理进入人之理解力的流注,它们两者都直接通过耶和华神在其中间的太阳,间接通过天使天堂而从耶和华神发出。这两种容器,即意愿和理解力,就像热和光那样不同;因为意愿接受天堂之热,这热本质上是爱,理解力接受天堂之光,这光本质上是智慧,如前所述。
既有一种从人的心智进入言语的流注,也有一种进入行为的流注;进入言语的流注从意愿经由理解力而来,而进入行为的流注从理解力经由意愿而来。那些只知道进入理解力的流注,同时不知道进入意愿的流注,由此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人,就像独眼人,只看见这一边的物体,同时却看不见另一边的物体;也像残疾人,仅用一只手笨拙地工作;又像跛脚的人,拄着拐杖单脚蹒跚而行。从这些事清楚可知,属灵之热流入人的意愿,产生爱之良善;属灵之光流入他的理解力,产生智慧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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