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

BE5.关于信仰、爱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揭秘启示录 #884

884.启21:4.

884.启21:4.“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表主将拿走他们心灵的一切悲伤,以及对罚入地狱、来自地狱的邪恶与虚假并它们所导致的试探的恐惧,他们必不记起它们,因为那使他们受尽苦难的龙已经被逐出去了。“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表示主将拿走他们心灵的一切悲伤,因为“流泪”是由于心灵悲伤;不再有的“死亡”表示受罚入地狱(325, 765, 853, 873节),在此表示对它的恐惧;也不再有的“悲哀”表示对来自地狱的邪恶的恐惧,因为“悲哀”具有各种含义,全都与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有关,在此表示对来自地狱的邪恶的恐惧;因为刚才提到的是对罚入地狱的恐惧,接着提到的是对来自地狱的虚假并它们所导致的试探的恐惧;下一节将看到,“哭号”表示对来自地狱的虚假的恐惧;不再有的“疼痛”表示试探(640节);“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表示他们必不记起它们,因为那使他们受尽苦难的龙已经被逐出去了,这些就是那过去了的以前的事。
不过,有必要说明这些事。每个人死后先进入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在此作好预备,善者为天堂作预备,恶者为地狱作预备,关于灵人界,可参看前文(784, 791, 843, 850, 866, 869节)。由于和世间一样,灵人界里也有各种社群,所以在最后审判之前,只能是那些外在文明道德、内在邪恶的人住在一起,但又和那些外在同样文明道德、内在却良善的人保持交流。由于不断迷惑他人的欲望是恶者所固有的,所以与他们结交的善者被他们以各种方式所侵扰。不过,那些因他们的侵扰而陷入悲伤,并逐渐对罚入地狱、来自地狱的邪恶与虚假,以及严厉试探产生恐惧的人会被主切断与他们的来往,并被送往某个低地,那里也有各种社群,还会得到护卫,这一过程一直持续到通过最后审判的施行,一切恶者与善者分离之时为止;那时,那些在低地被护卫的人就被主接升天堂。
这些侵扰绝大部分是由那些“龙”及其“兽”所指的人造成的。所以,当那龙及其两个兽被扔进硫磺的火湖里时,由于这一切侵扰,因而出于受罚和地狱的悲伤和恐惧都止息了,故经上论到那些被侵扰的人说“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以此表示主将拿走他们心灵的一切悲伤,以及对罚入地狱、来自地狱的邪恶与虚假并出于它们的严厉试探的恐惧,他们必不记起它们,因为那使他们受尽苦难的龙已经被逐出去了。那龙及其两个兽被逐出并扔进硫磺的火湖(参看启示录19:20; 20:10);那龙的侵扰可从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与米迦勒争战,想要吞吃妇人所生的男孩,还逼迫那妇人,与她其余的种作战(启示录12:4-5,7-9,13-17;13:1;16:13,16等)。许多内心良善的人就是这样被主护卫,免得他们被那龙及其兽所侵扰(参看启示录6:9-11);他们被侵扰(参看启示录7:13-17);后来他们被接升天堂(参看启示录20:4,5等)。这些人还由“被囚的”,以及“被困在坑中”并被主释放的人来表示(以赛亚书24:22; 61:1;路加福音4:18,19;撒迦利亚书9:11;诗篇79:11)。在圣言中,提到坟墓开了,以及论到众灵魂期待最后审判和复活的经文也表示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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