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890.启21:7.“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那些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也就是魔鬼,并且当受到巴比伦人和龙们的试探时没有屈服的人将进入天堂,在那里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们里面。“得胜的”在此表示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也就是魔鬼,并且当受到巴比伦人和龙们的试探时不会屈服。之所以说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也就是战胜魔鬼,是因为“魔鬼”表示一切邪恶。“承受这些为业”表示进入天堂,并拥有那里来自主的良善,从而进入来自主并属于主的良善,如儿子和继续者那样,天堂因此被称为“产业”(马太福音19:29;25:34)。“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示在天上,他们将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如前所述(882, 883节),那里有同样的话,只是那里说“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那些直接靠近主的人之所以成为祂的儿子,是因为他们从主新生,也就是重生,主因此称祂的门徒为“儿子”(约翰福音12:36;13:3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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