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889.“我要将生命水的泉源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喝”表赐给那些出于属灵的功用而渴慕真理的人,即主将从祂自己通过圣言把有助于这种功用的一切都赐给他们。稍后会看到,“口渴的人”表示出于属灵的功用而渴慕真理的;“生命水的泉源”表示主和圣言(384节);“白白赐给”表示出于主,而不是出于人自己的聪明。“口渴”之所以表示为了某种属灵的功用而渴慕,是因为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知识的渴慕或渴求,会出于属世的功用,属灵的功用而赐下;出于属世的功用而赐给那些为了自己的目的而学习,以此获得名声、荣誉和利益,因而是为了自我和世界;出于属灵的功用而赐给那些目的是出于对邻之爱而服务于邻,关注他们,以及自己的灵魂,因而是为了主、邻人和救赎的人;只要有助于这个功用,真理就从“生命水的泉源”,即从主那里被赐给这些人;而其余的人不会由此被赐予真理;他们虽阅读圣言,但其中的一切教义真理,他们要么不看,要么即便看了,也会将其转为虚假,倒不是在从圣言说出它的时候会这么做,而是在关于它的思想观念上会这么做。“饥饿”表示渴慕良善,“饥渴”表示渴慕真理(323,3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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