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5.简要分析:尽管改教领袖们将信与義分离,他们仍把它们连在一起并最终联合,然而他们并不期望它们被视为一体,或者结合在一起作为得救之必需,这可从他们的著述、讲道和公告中明显看出。他们在分离信与義之后又将他们合在一起,甚至用明确术语而不是含糊地表达它们的联合。例如,称义之后的信绝非唯独,而总是与義或者好行为相伴;倘若不是如此,这样的信就不是活的,是死的信(n.13,o,p,q,r,y,bb);事实上,一定要有好行为与信相随(x,y,z);重生者藉着新能力和新恩赐与圣灵合作(aa)。天主教的教导几乎相同,可从《特兰托会议信纲》收集的的引文中明显看出(n.4-8)。
867.“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表他们的心智内层全都被敞开,藉着天上来的光与热的流注,他们在属于爱或意愿的情感,因而在属于信或理解的思维方面的性质,都被看到和察觉,无论善人还是恶人。“案卷”不是指书卷,而是指那些受审判之人的心智内层;“案卷”表示那些邪恶之人的心智内层,他们被判为死;“生命册”表示善人的心智内层,他们被判为生。他们之所以被称为“案卷”,是因为每个人在世时出于意愿或爱,因而出于理解或信仰所曾思想、意图、言说和践行过的一切事都被刻写在其心智内层中;所有这些事都被铭刻在每个人的生命上,并且如此精准,以致毫无缺失。当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智慧,和属灵之热,也就是来自主的爱经由天堂流入时,所有这些事的性质都活生生地呈现出来。属灵之光显明属于理解和信仰的思维,属灵之热则显明属于意愿和爱的情感;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一起显明意图和努力。我不是说理性人靠着自己的理解之光就能看出这一事实;而是说,若愿意,他有这种能力,只要他愿意明白,启示理解或认知的是所赋予的属灵之光,点燃意愿的,是所赋予的属灵之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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