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3.《协和信条》中关于信心结果子的具体内容:
(a)当注意律法的行为与圣灵的行为之间的分别。重生之人以自由和乐意的灵所做的行为并非律法的行为,而是圣灵的行为,这些是因信所结的果子;因为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p.589,590,721,722)。
(b)好行为是悔改的果子(p.12)。
(c)重生者藉着信接受新的生命、新的倾向或喜好、新的行为,这些是悔改过程中从信而来(p.134)。
(d)在转换信仰并因信称义后,人开始在他的头脑中被更新,最终在认知上被更新,于是他的意愿在执行悔改的日常行为中就并非不起作用(p.582,673,700)。
(e)由于原罪、也因为现实所犯罪恶,我们应当悔改的(p.321,附录p.159)。
(f)对基督徒来说,悔改一直持续到死,因为只要还活着,他们就不得不与遗留在肉体之中的罪作斗争(p.327)。
(g)我们必须在十诫律法的操练中着手参与并逐渐提升完善(p.85,86)。
(h)重生者——尽管从律法的诅咒中得解脱——应当仍在神性的律法中操练自己(p.718)。
(i)重生者尽管不在律法之下,但并不在律法之外,因为他们遵照主的律法而活(p.722)。
(k)对重生者来说,律法应当是宗教信仰的规则(p.596,717,附录p.156)。
(l)重生者自愿并自由地行出好行为,不受制约,就像未收到任何命令,未听到任何威胁,不预期任何回报(p.596,701)。
(m)对他们来说,信总是付诸于行为,若未如此行出好行为的人就不是真信,因为哪里有信,哪里就应当有好行为(p.701)。
(n)爱与好果子紧随信和重生之后(p.121,122,171,188,692)。
(o)信心与行为默契相融且不可分离地连接在一起;但是唯独信心——并非和行为一起——拥有祝福,然而它并不是独自的;因此,是那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p.692,693)。
(p)当人因信被称义之后,于是他这又真又活的信就因着爱而起作用,因为好行为总是紧随着称义之信,有称义之信,就一定能发现与之同在的好行为;这样,信心并不是独自的,信、望、爱总在一起(p.586)。
(q)我们承认,信心之后若没有好行为,这种情形下,它是虚假的信,不是真信(p.336)。
(r)正如不能将热与光从火分开,好行为不可能从信心分开(p.336)。
(s)由于老亚当一直固有地内在于我们的本性之中,重生者持续需要律法的劝告、教训、威吓、甚至惩罚;因为他们被圣灵通过律法来责备和改正(p.719,720,721)。
(t)重生者必须与老亚当作斗争,肉体必须借着劝诫、威吓、斥责而被制服,因为生命的更新只会在现实生活中开始(p.595,596,724)。
(u)对于被拣选和真正重生者,保持着肉与灵之间长期的斗争(p.675.679)。
(x)基督向好行为承诺罪得赦免,其原因在于好行为发生在和解之后,还因为好果子必须紧随其后,又因为它们是这个承诺的迹象(p.116,117)。
(y)得救之信不在没有爱的人里面,因为爱是紧随真信心之后肯定且必须结的果子(p.688)。
(z)因诸多理由,必须有好行为,但好行为不能作为寻求功德的理由(p.11,17,64,95,133,589,590,702,附录p.172)。
(aa)重生者务当藉着所领受的新能力和新恩赐以某种方式来与圣灵合作(p.582,583,674,675,附录p.144)。
(bb)低地国家*众教会的信仰告白中——被多特会议所接纳——我们读到以下内容:神圣之信在人里面不会不起作用,因为它是因着爱而行动的信心;从信心的好树根所生发的行为,在上帝面前是良善和被悦纳的行为,就像好树结好果子那样;我们有义务向上帝行出好行为,而非上帝欠我们什么,因为乃是上帝在我们里面行出好行为。附注:*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家。
897.启21:11.“城中有神的荣耀,城的光辉如同极贵的宝石,好像碧玉石,明如水晶”表在新教会,圣言将被理解,因为它将凭其灵义而变得透明。稍后会看到,“神的荣耀”表示在其神性之光中的圣言;“城的光辉”表示其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光就表示神性真理(796, 799节);“如同极贵的宝石,好像碧玉石,明如水晶”表示圣言凭其灵义而发光、透明,如下文所述。这些话描述了那些处于新耶路撒冷教义和照之的生活之人对圣言的理解。对他们来说,当阅读圣言时,它仿佛在发光;通过主藉着灵义而发光,因为主是圣言,灵义就在显为太阳的主所发出的天堂之光,显为太阳的主所发出的这光本质上就是其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天使就在灵义中,并且他们的智慧就来源于灵义;对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纯正真理之人而言,圣言凭灵义之光而透明;这一切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一书有所说明。
“神的荣耀(或荣光)”表示在其神性之光中的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道(即圣言)成了肉身,我们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4)
显然,“荣光”表示圣言或道的荣耀,或表示主里面的神性真理,因为经上说“道(即圣言)成了肉身”;下文中的“荣耀”所表相同,那里说:
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当人子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时,他们所看见祂所具有的“荣耀”(马太福音24:30;马可福音13:26)所表相同(参看22, 642, 820节)。人子降临施行最后审判时所坐“荣耀”的宝座(马太福音25:31)并非表示别的,因为祂将照着圣言的真理审判各人;所以,经上来说“祂将在祂荣耀里降临”。主变像时,经上也说:
摩西和以利亚在荣光(glory)中显现。(路加福音9:30,31)
此处“摩西和以利亚”表示圣言;那时,主也让自己作为在其荣耀中的圣言显现给门徒看。“荣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前面所引用的大量经文(629节)明显看出来。
圣言之所以被比作“极贵的宝石,好像碧玉石,明如水晶”,是因为“宝石”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231, 540, 726, 823节),“碧玉石”表示字义中的圣言神性真理,凭灵义中的神性真理而透明;这就是“碧玉石”的含义(出埃及记28:20;以西结书28:13),后来在本章,经上说圣耶路撒冷的“墙的构造是碧玉的”(21:18);由于字义中的圣言凭其灵义而透明,所以经上说碧玉“明如水晶”;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所拥有的一切启示皆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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