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866.启20:12.“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神面前”表所有从地上死亡,如今在那些身处灵人界之人当中的人,无论状态和性质如何,都被主聚集起来受审判。“死了的人”表示所有离世,或肉身死亡的人,下文将详述他们。“大小”表示无论状态和性质如何(604节)。“都站在神面前”,也就是站在“坐宝座的”面前,表示出现并聚集起来受审判。在圣言中,“死人”和“死”所表相同,“死”表示各种事物;因为“死”不仅表示属世生命的消亡,也就是死亡,还表示属灵生命的消亡,也就是被罚下地狱。“死”还表示身体之爱或肉体欲望的消亡,之后生命便有一个新开始。“死”同样表示复活,因为人死后立即复活。“死”还表示被世界忽视、不承认和弃绝。不过,就最普遍的意义而言说,“死”和“魔鬼”所表相同,因此“魔鬼”也被称为“死”,并且“魔鬼”表示地狱,就是那些被称为“魔鬼”的人所在之地。
所以,“死”也表示使人成为魔鬼的意愿之邪恶。在接下来两节经文中,“死”就表示后一种意义,即意愿的邪恶,在那里,经上说“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并且“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由此明显可知,“死人”在各种意义指的是谁。他们在此表示所有离世,或从地上死亡,然后在灵人界的人。
之所以说在灵人界,是因为所有人死后首先进入灵人界,在那里,善者预备上天堂,恶者预备下地狱;有的仅在此停留一个月,或一年,有的则停留十年,直至三十年;那些为自己仿造天堂的人曾被允许停留数个世纪;但如今没有人在此逗留超过二十年。那里人数庞大,也有如天堂和地狱中那样的社群。关于灵人界的相关内容,可参看前文(784,791节)。最后的审判在那些处于灵人界的人,而非那些处于天堂或地狱的人身上施行,因为天堂里的人此前就已得救,而地狱里的人此前就已罚入地狱。由此可见,那些以为最后的审判将发生在地上,届时人们将带着肉身复活的人受了何等大的欺骗。事实上,从世界最初被造时起,所有人曾活着的人都在灵界,并披上灵体。在那些属灵的人眼里,他们的形态和世人一样,正如世人看世人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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