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856.启20:7.“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从监牢里被释放”表那些此前一直在低地被隐藏并看顾的人被主接升天堂,基督新天堂因他们得以增长后,所有那些确认信之虚假的人就会被释放。“那一千年完了”表示那些至今仍在低地被隐藏和看顾的人被主接升天堂后。“那一千年完了”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此前4至6节唯独论述了那些敬拜主,并照其诫命生活之人的得救,这个时间段就是“一千年”所指的。诚然,这里没有说他们从低地被接升上去,然而这一点从前文(启示录6:9-11)明显可知,那里说他们被看到“在祭坛底下”,“在祭坛底下”就表示低地;所以,他们在此也被称为“神和基督的祭司”(20:6,854节)。此处也没有说,基督新天堂因他们得以增长,尽管这一点从论述基督新天堂的14章很明显地看出来,对此,可参看那里所给出的解读(尤其612, 613, 626, 631, 647, 659, 661节)。“撒但从监牢里被释放”之所以表示那些在教义上确认唯信的人要被释放,是因为那“龙”在此被称作“撒但”,没有像之前那样同时被称作“魔鬼”(20:2);作为“魔鬼”的“龙”表示那些陷入生活的邪恶之人,而作为“撒但”的“龙”表示那些陷入信仰的虚假之人(841节);至于各自的性质,可参看下一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