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只有通过取自圣言的教义才能理解圣言
WH8.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3464, 5402, 5432, 10763, 10765节)。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9025, 9409, 9424, 9430, 10324, 10431, 10582节)。真正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是一盏灯(10400节)。纯正的教义必须来自那些被主光照的人(2510, 2516, 2519, 9424, 10105节)。圣言能通过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而被理解(10324节)。处于光照状态的人从圣言为自己构建教义(9382, 10659节)。那些根据教会的教义教导和学习的人和那些根据圣言的字义教导和学习的人,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9025节)。那些没有教义,只专注于圣言字义的人不会获得对神性真理的任何理解(9409—9410, 10582节)。他们会犯很多错误(10431节)。
当那些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到了成年,能以自己的理解力来明白事物时,他们就不会简单地停留在他们教会的教义中,而是根据圣言来查看它们是不是真的(5402, 5432, 6047节)。否则,每个人相信真理的依据,仅仅是因为别人就是这么说的,或在他出生的本土就是这样,无论这个人生来是犹太人还是希腊人(6047节)。尽管如此,已经成为信仰问题的原则,在未经深思熟虑之前,不可轻易抹除(9039节)。
教会的真正教义是仁与信的教义(2417, 4766, 10763—10764节)。信之教义并不构成教会,构成教会的乃是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 809, 1798—1799, 1834, 4468, 4672, 4766, 5826, 6637节)。除非人照教义生活,否则教义什么都不是;谁都能看出,教义是为生活而存在的,而不仅仅是为了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1515, 2049, 2116节)。当今教会有信之教义,没有仁之教义;仁之教义已经退化为一种学问,被称为“道德神学”(2417节)。如果人们是基于他们的生活,因而基于他们的仁爱而被视为教会成员,那么教会将合而为一(1285, 1316, 2982, 3267, 3445, 3451—3452节)。仁之教义远远胜过与仁分离的信之教义(4844节)。对仁爱一无所知,对天堂就一无所知(4783节)。只持守信之教义,不持守仁之教义,就会陷入错误;关于这些错误,可参看(2383, 2417, 3146, 3325, 3412—3413, 3416, 3773, 4672, 4730, 4783, 4925, 5351, 7623–7627, 7752–7762, 7790, 8094, 8313, 8530, 8765, 9186, 9224, 10555节)。
那些只专注于信之教义,不专注于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在过去被称为未受割礼的或非利士人3412—3413, 3463, 8093, 8313, 9340节)。古人有爱主、爱邻的教义,信之教义附属于它(2417, 3419, 4844, 4955节)。
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以后能被理性和知识确证,因而更充分地被理解和强化(2553, 2719, 3052, 3310, 6047节)。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51节)。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只是相信教会的教义,没有任何理性思考(3394节)。
不盲目地确认信条,而是在确认之前先看看它是不是真的,这是智慧人的标志;那些享有光照的人就是这种情况(1017, 4741, 7012, 7680, 7950节)。确认之光是属世之光,不是属灵之光,这光甚至可能在恶人中间(8780节)。一切事物,哪怕虚假的东西,也能被确认,以至于看似真理(2477, 5033, 6865, 8521节)。
9310.“因为我的名在他中间”表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皆来自祂。这从“耶和华的名”和“他中间”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名”是指用来敬拜神的整体上一切(参看2724, 3006节),因而是指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6674节);“他中间”是指这一事实,它们存在于祂里面,因而也来自祂。爱之良善具有这样的性质,存在于它里面的东西也存在于来自它自己的其它东西里面;因为它分享它自己的东西,或说它拥有交流自己的能力。爱的本质特征就是愿意将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他人。由于它从神性本身通过并出于祂的神性人身而如此行,所以主就其神性人身而言,也被称为“耶和华的名”(6887, 8274节)。
人若不知道“名”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就会以为凡在圣言中出现“耶和华的名”和“主的名”的地方,它仅仅表示名字;而事实上,它还表示来自主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如以下经文:
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19, 20)
马太福音: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地产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同一福音书:
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信了,使你们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在这些,以及其它许多经文中,“主的名”表示用来敬拜祂的整体上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
又:
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使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祂就赐给你们。(约翰福音15:7, 16)
“奉我的名向父求”表示求主,如祂自己在同一福音书中所教导的: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 14)
“奉主的名求”表示求主,因为若不藉着主,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主的神性人身就是可见形式的耶和华或父,如前所示(9303, 9306节)。又:
羊也听祂的声音,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它们领出来。(约翰福音10:3)
“羊”表示那些处于仁与信的良善之人;“听祂的声音”表示服从祂的诫命;“按着名叫,把它们领出来”表示照着爱与信之良善而赐予天堂;因为“名”当论及人时,表示他们的爱与信的性质(144, 145, 1754, 1896, 34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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