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8

四、只有通过取自圣言

四、只有通过取自圣言的教义才能理解圣言

WH8.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3464, 5402, 5432, 10763, 10765节)。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9025, 9409, 9424, 9430, 10324, 10431, 10582节)。真正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是一盏灯(10400节)。纯正的教义必须来自那些被主光照的人(2510, 2516, 2519, 9424, 10105节)。圣言能通过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而被理解(10324节)。处于光照状态的人从圣言为自己构建教义(9382, 10659节)。那些根据教会的教义教导和学习的人和那些根据圣言的字义教导和学习的人,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9025节)。那些没有教义,只专注于圣言字义的人不会获得对神性真理的任何理解(9409—9410, 10582节)。他们会犯很多错误(10431节)。

当那些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到了成年,能以自己的理解力来明白事物时,他们就不会简单地停留在他们教会的教义中,而是根据圣言来查看它们是不是真的(5402, 5432, 6047节)。否则,每个人相信真理的依据,仅仅是因为别人就是这么说的,或在他出生的本土就是这样,无论这个人生来是犹太人还是希腊人(6047节)。尽管如此,已经成为信仰问题的原则,在未经深思熟虑之前,不可轻易抹除(9039节)。

教会的真正教义是仁与信的教义(2417, 4766, 10763—10764节)。信之教义并不构成教会,构成教会的乃是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 809, 1798—1799, 1834, 4468, 4672, 4766, 5826, 6637节)。除非人照教义生活,否则教义什么都不是;谁都能看出,教义是为生活而存在的,而不仅仅是为了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1515, 2049, 2116节)。当今教会有信之教义,没有仁之教义;仁之教义已经退化为一种学问,被称为“道德神学”(2417节)。如果人们是基于他们的生活,因而基于他们的仁爱而被视为教会成员,那么教会将合而为一(1285, 1316, 2982, 3267, 3445, 3451—3452节)。仁之教义远远胜过与仁分离的信之教义(4844节)。对仁爱一无所知,对天堂就一无所知(4783节)。只持守信之教义,不持守仁之教义,就会陷入错误;关于这些错误,可参看(2383, 2417, 3146, 3325, 3412—3413, 3416, 3773, 4672, 4730, 4783, 4925, 5351, 7623–7627, 7752–7762, 7790, 8094, 8313, 8530, 8765, 9186, 9224, 10555节)。

那些只专注于信之教义,不专注于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在过去被称为未受割礼的或非利士人3412—3413, 3463, 8093, 8313, 9340节)。古人有爱主、爱邻的教义,信之教义附属于它(2417, 3419, 4844, 4955节)。

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以后能被理性和知识确证,因而更充分地被理解和强化(2553, 2719, 3052, 3310, 6047节)。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51节)。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只是相信教会的教义,没有任何理性思考(3394节)。

不盲目地确认信条,而是在确认之前先看看它是不是真的,这是智慧人的标志;那些享有光照的人就是这种情况(1017, 4741, 7012, 7680, 7950节)。确认之光是属世之光,不是属灵之光,这光甚至可能在恶人中间(8780节)。一切事物,哪怕虚假的东西,也能被确认,以至于看似真理(2477, 5033, 6865, 8521节)。

属天的奥秘 #8002

8002.“外人和雇

8002.“外人和雇工都不可吃”表那些出于纯属世的倾向行善的人和那些为了自己的利益行善的人不会与他们在一起。这从“外人”、“雇工” 和“不可吃”的含义清楚可知:“外人”是指那些出于纯粹的属世倾向行善的人,如下文所述;“雇工”是指那些为自己的利益行善的人,也如下文所述;“不可吃”是指不与他们在一起,如刚才所述(8001节)。“外人”之所以表示那些出于纯粹的属世倾向行善的人,是因为外人是来自其他人民的新人。他们是居民,与以色列人和犹太人同住在一个家里;“同住”表示一起在良善里面,或说共享同样的良善。但由于如前所述,他们来自教会之外的其他人民,故所表示的良善不是教会的那种良善,而是在教会之外可见的那种良善。这种良善被称为“属世良善”,因为它是人与生俱来的遗传倾向的产物。此外,有些人由于健康状况差或精神衰弱也拥有这种良善。“外人”所表示的那些人所行的良善就是这种良善。
  这种良善完全不同于教会的良善,因为因为良知通过教会的良善在人里面形成;良知是天使所进入的那个层面,他通过良知与天使相交。而属世良善则无法提供天使能进入的任何层面。那些处于属世良善的人在黑暗中行善,被盲目的本能引领;而不是在真理之光凭来自天堂的流注行善。因此,在来世,他们就像被风吹散的糠秕那样能被任何人、每个人带走,无论是一个恶人还是一个善人,尤其能被一个知道如何把情感和说服添加到论据上的恶人带走。这时,天使也无法引导他们离开;因为天使通过信之真理和良善进行运作,并流入人里面通过信之真理和良善所形成的那个层面。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出于纯粹的属世倾向行善的人无法融入天使当中。关于他们及其在来世的命运,可参看前文(3470, 3471, 3518, 4988, 4992, 5032, 6208, 7197节)。
  “外人”是指那些不在本地或本家,而是在外地的人,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下经文:
  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寄居的,是外人。(利未记25:23)
  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听我的祷告,我流泪,求你不要缄默,因为我在你面前是寄居的,是外人,像我列祖一般。(诗篇39:12)
  创世记:
  亚伯拉罕向赫人说,我在你们中间是寄居的,是外人;求你们在给我一个坟墓作产业。(创世记23:3-4)
  “寄居的”和“外人”一样,也表示从别地来的一个新人和居民;但“寄居的”表示那些被教导和领受教会真理的人,而“外人”表示那些没有被教导教会真理的人,因为他们不愿领受它们。
  至于“雇工”,他们是为了工钱而工作的人,是奴仆,不是买来的;他们被称为“雇工(经上或译雇佣)”(参看利未记19:13; 25:4-6;申命记24:14, 15)。由于“雇工”是指那些为工钱而工作的人,所以他们在内义上表示那些在世上为自己的利益行善的人;然而在更内在的意义上则表示那些为来世的回报而行善的人,因而表示那些想通过工作赚取功劳的人。
  那些在世上纯粹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善的人绝无可能融入天使当中,因为他们行善的最终目的是世界,也就是财富和威望;而不是天堂,也就是灵魂的祝福和幸福。决定行为,并赋予它们以具体品质的,是目的。关于那些纯粹为了自己的利益行善的人,主如此说: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见狼来,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赶散了羊。雇工逃走,因他是雇工。(约翰福音10:11-13)
  耶利米书:
  埃及是肥美的母牛犊,但出于北方的毁灭来到了!她的雇佣好像圈里的肥牛犊,他们转身退后,一齐逃跑,站立不住,因为他们遭难的日子已经临到他们。(耶利米书46:20-21)
  外人和雇工不可与那些属教会的人共享圣物的禁令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凡外人不可吃圣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都不可吃圣物。(利未记22:10)
  在利未记还有一条律法允许人们从外人中间买奴仆,永远服事他们:
  至于你的奴仆、婢女,可以从你四围的民族中买。并且那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从这些人中间,也可以从同你们在一起的他们的家族中买,尽管他们在你们的地上出生,好叫他们作你们的产业,你们要将他们遗留给你们以后的子孙为产业,作为继承的产业;你们要永远作他们的主人。(利未记25:44-46)
  “外人”表示来自纯属世之光的记忆知识;“从外人中间买奴仆作永远的产业”表示属灵真理掌控这些记忆知识的必要性。
  然而,那些为了来世的回报而行善的人,也就是“雇工”所表示的人,不同于刚才所说的这些人,因为他们以天堂的生活和幸福为自己的最终目的。但这个目的会将他们的神性敬拜从主那里转离,并改到自己这里,结果他们只愿自己好,不愿他人好,除非他人愿他们好。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存在于每个细节中的,便是自我之爱,而不是对邻之爱,也就是说,他们没有纯正的仁爱。这些人也无法融入天使当中,因为天使极其厌恶赏赐或回报这个名称和想法。主在路加福音中教导说,人行善不可以回报为目的:
  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借出去,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路加福音6:32-35; 14:12-14)
  关于邀功的良善及其性质,可参看前文(1110, 1111, 1774, 1835, 1877, 2027, 2273, 2340, 2373, 2400, 3816, 4007e, 4174, 4943, 6388-6390, 6392, 6393, 6478节)
  主之所以多次说行善的人在天上有赏赐(如马太福音5:11, 12; 6:1, 2, 16; 10:41, 42; 20:1-16;马可福音9:41;路加福音6:23, 35; 14:14;约翰福音4:36),是因为人在没有重生之前,只会想着赏赐或回报;但他重生之后,情况就不同了;那时,如果有人认为他向邻舍行善是为了赏赐或回报,他就会非常气愤;因为他在行善,而非报答中感到快乐和幸福。“赏赐或回报”在内义上是指属于仁之情感的快乐(参看3816, 3956, 6388, 64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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