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只有通过取自圣言的教义才能理解圣言
WH8.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3464, 5402, 5432, 10763, 10765节)。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9025, 9409, 9424, 9430, 10324, 10431, 10582节)。真正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是一盏灯(10400节)。纯正的教义必须来自那些被主光照的人(2510, 2516, 2519, 9424, 10105节)。圣言能通过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而被理解(10324节)。处于光照状态的人从圣言为自己构建教义(9382, 10659节)。那些根据教会的教义教导和学习的人和那些根据圣言的字义教导和学习的人,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9025节)。那些没有教义,只专注于圣言字义的人不会获得对神性真理的任何理解(9409—9410, 10582节)。他们会犯很多错误(10431节)。
当那些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到了成年,能以自己的理解力来明白事物时,他们就不会简单地停留在他们教会的教义中,而是根据圣言来查看它们是不是真的(5402, 5432, 6047节)。否则,每个人相信真理的依据,仅仅是因为别人就是这么说的,或在他出生的本土就是这样,无论这个人生来是犹太人还是希腊人(6047节)。尽管如此,已经成为信仰问题的原则,在未经深思熟虑之前,不可轻易抹除(9039节)。
教会的真正教义是仁与信的教义(2417, 4766, 10763—10764节)。信之教义并不构成教会,构成教会的乃是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 809, 1798—1799, 1834, 4468, 4672, 4766, 5826, 6637节)。除非人照教义生活,否则教义什么都不是;谁都能看出,教义是为生活而存在的,而不仅仅是为了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1515, 2049, 2116节)。当今教会有信之教义,没有仁之教义;仁之教义已经退化为一种学问,被称为“道德神学”(2417节)。如果人们是基于他们的生活,因而基于他们的仁爱而被视为教会成员,那么教会将合而为一(1285, 1316, 2982, 3267, 3445, 3451—3452节)。仁之教义远远胜过与仁分离的信之教义(4844节)。对仁爱一无所知,对天堂就一无所知(4783节)。只持守信之教义,不持守仁之教义,就会陷入错误;关于这些错误,可参看(2383, 2417, 3146, 3325, 3412—3413, 3416, 3773, 4672, 4730, 4783, 4925, 5351, 7623–7627, 7752–7762, 7790, 8094, 8313, 8530, 8765, 9186, 9224, 10555节)。
那些只专注于信之教义,不专注于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在过去被称为未受割礼的或非利士人3412—3413, 3463, 8093, 8313, 9340节)。古人有爱主、爱邻的教义,信之教义附属于它(2417, 3419, 4844, 4955节)。
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以后能被理性和知识确证,因而更充分地被理解和强化(2553, 2719, 3052, 3310, 6047节)。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51节)。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只是相信教会的教义,没有任何理性思考(3394节)。
不盲目地确认信条,而是在确认之前先看看它是不是真的,这是智慧人的标志;那些享有光照的人就是这种情况(1017, 4741, 7012, 7680, 7950节)。确认之光是属世之光,不是属灵之光,这光甚至可能在恶人中间(8780节)。一切事物,哪怕虚假的东西,也能被确认,以至于看似真理(2477, 5033, 6865, 8521节)。
7680.“整整一昼一夜”表侵扰者的一切感知,无论模糊的还是不模糊的,也就是说,有了毁灭。这从“昼”和“夜”的含义清楚可知:“昼”是指不模糊的感知的状态;“夜”是指模糊感知的状态。因为白天的时间段,即早晨、中午、晚上和夜间,对应于属聪明和智慧的启示状态(参看5672, 6110节),因而对应于感知的状态,总体上的昼夜也是如此。“昼夜”在此之所以被称为感知的状态,而非启示的状态,是因为侵扰的恶人没有启示,尽管他们仍有感知。只要他们仍留有从自己所生活的教会那里获得的真理和良善的任何知识,他们就拥有感知。因为他们通过真理和良善与那些住在天堂里的人交流。不过,一旦他们被剥夺这些知识,如他们经历荒凉时的情形,他们就不再拥有任何感知。诚然,地狱里的人能证明他们的邪恶是正当的,也能证明他们的虚假是正确的;但这不是感知。感知就是看到真理就是真理,良善就是良善;以及邪恶就是邪恶,虚假就是虚假。而视真理为虚假,视良善为邪恶并非感知;反之,视邪恶为良善,视虚假为真理也并非感知。凡如此行的人都没有感知,只有幻想;这幻想产生一种感知的表象,这些人由此知道如何通过诸如显明给感官并支持恶欲的那类观念来使得虚假和邪恶合理化。
5786.“看哪,我们是我主的奴仆”表他们将永远被剥夺自己的自由。这从“奴仆”的含义清楚可知,“奴仆”是指没有他们自己的自由(参看5760, 5763节)。什么叫被剥夺人自己的自由,这在刚才所引用的章节已经说明;但由于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故有必要重申一下。人既有一个外在人,也有一个内在人。外在人是内在人行动所藉由的手段;因为外在人只是内在人的器官或工具。既然如此,那么外在人必完全从属并顺服于内在人;当外在人顺服于内在人时,天堂便通过内在人作用于外在人,并使外在人顺应诸如属于天堂的那类事物。
当外在人不顺服作仆人,反而掌权作主人时,情况正好相反。当一个人以身体和感官的快感为他的目的,尤其以爱自己爱世界的快乐,而非天堂的快乐为目的,也就是以爱这一个不爱那一个为目的时,外在人就是主人。因为当一个人以这类事物为目的时,他就不再相信还有什么内在人这回事,也不相信等到肉体死亡时,他自己里面还有什么东西会活着。他的内在人因没有掌权作主人,故只是外在人的仆人,服侍它以使它能思考和推理反对良善和真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经由内在人而来的其它流注得不到。这也是为什么像这样的人完全鄙视天堂的事物,甚至对它们退避三舍的原因。由此明显可知,等同于属世人的外在人应当完全顺服于内在人或属灵人,因而不可有它自己的任何自由。
人自己的自由在于放纵自己沉溺于各种低级乐趣,与自己相比蔑视他人,使他们像奴隶一样顺服于自己;或者迫害、仇恨他人,对着他们幸灾乐祸,尤其以利用人自己的伎俩或欺骗手段向他们所做的事为乐,希望看到他们死。这些事就是放纵人自己的自由所导致的后果。由此可见,当人处于这种自由时,他像什么样子,就是一个人形的魔鬼。不过,当失去这种自由时,他就会从主那里接受天上的自由;这种自由的性质完全不为那些处于人自己的自由之人所知。这些人以为,如果他们自己的自由被夺走,他们根本不会有生命存留。而事实上,这时,真生命本身才刚刚开始;真正的欢喜、快乐、幸福,以及智慧才到来,因为这自由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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