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只有通过取自圣言的教义才能理解圣言
WH8.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3464, 5402, 5432, 10763, 10765节)。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9025, 9409, 9424, 9430, 10324, 10431, 10582节)。真正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是一盏灯(10400节)。纯正的教义必须来自那些被主光照的人(2510, 2516, 2519, 9424, 10105节)。圣言能通过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而被理解(10324节)。处于光照状态的人从圣言为自己构建教义(9382, 10659节)。那些根据教会的教义教导和学习的人和那些根据圣言的字义教导和学习的人,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9025节)。那些没有教义,只专注于圣言字义的人不会获得对神性真理的任何理解(9409—9410, 10582节)。他们会犯很多错误(10431节)。
当那些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到了成年,能以自己的理解力来明白事物时,他们就不会简单地停留在他们教会的教义中,而是根据圣言来查看它们是不是真的(5402, 5432, 6047节)。否则,每个人相信真理的依据,仅仅是因为别人就是这么说的,或在他出生的本土就是这样,无论这个人生来是犹太人还是希腊人(6047节)。尽管如此,已经成为信仰问题的原则,在未经深思熟虑之前,不可轻易抹除(9039节)。
教会的真正教义是仁与信的教义(2417, 4766, 10763—10764节)。信之教义并不构成教会,构成教会的乃是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 809, 1798—1799, 1834, 4468, 4672, 4766, 5826, 6637节)。除非人照教义生活,否则教义什么都不是;谁都能看出,教义是为生活而存在的,而不仅仅是为了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1515, 2049, 2116节)。当今教会有信之教义,没有仁之教义;仁之教义已经退化为一种学问,被称为“道德神学”(2417节)。如果人们是基于他们的生活,因而基于他们的仁爱而被视为教会成员,那么教会将合而为一(1285, 1316, 2982, 3267, 3445, 3451—3452节)。仁之教义远远胜过与仁分离的信之教义(4844节)。对仁爱一无所知,对天堂就一无所知(4783节)。只持守信之教义,不持守仁之教义,就会陷入错误;关于这些错误,可参看(2383, 2417, 3146, 3325, 3412—3413, 3416, 3773, 4672, 4730, 4783, 4925, 5351, 7623–7627, 7752–7762, 7790, 8094, 8313, 8530, 8765, 9186, 9224, 10555节)。
那些只专注于信之教义,不专注于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在过去被称为未受割礼的或非利士人3412—3413, 3463, 8093, 8313, 9340节)。古人有爱主、爱邻的教义,信之教义附属于它(2417, 3419, 4844, 4955节)。
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以后能被理性和知识确证,因而更充分地被理解和强化(2553, 2719, 3052, 3310, 6047节)。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51节)。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只是相信教会的教义,没有任何理性思考(3394节)。
不盲目地确认信条,而是在确认之前先看看它是不是真的,这是智慧人的标志;那些享有光照的人就是这种情况(1017, 4741, 7012, 7680, 7950节)。确认之光是属世之光,不是属灵之光,这光甚至可能在恶人中间(8780节)。一切事物,哪怕虚假的东西,也能被确认,以至于看似真理(2477, 5033, 6865, 8521节)。
6047.“等法老召你们的时候”表如果教会的记忆知识所在的属世层想与你们联结。这从给自己“召”的含义和“法老”的代表清楚可知:给自己“召”是指想要联结,因为出于情感召他们来住在他的地上,与他的臣民一起成为一个民族,就是想与他们联结;“法老”是指教会的记忆知识所在的属世层,如前所述(6042节)。法老召他们表示对引入和联结所作出的回应,也就是说,教会的记忆知识与属世层中的真理并良善的联结。因为一切联结或结合都必须是相互的,因而双方都同意。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真理与其记忆知识的联结,但有必要知道它们将以哪种方式联结。联结必不从记忆知识开始,然后通过这些知识进入信之真理,因为人的记忆知识来自感官印象,因而来自世界,即无数幻觉或谬误的源头。联结必须以这种方式从信之真理开始:首先要了解教会的教义,然后通过圣言查看这些教义是不是真理。事实上,它们之所以是真的,不是因为它们是教会领袖如此宣称,并且其追随者如此维护的东西。若是这样的话,人们就会说,所有教会和宗教的教义之所以是真理,仅仅因为它们是一个人的本土教义,是他生来所持守的。因此,不仅天主教徒,或贵格会教徒的教义是真的,就连犹太人,甚至伊斯兰教徒的教义也是真的,因为他们的教会领袖就是如此宣称的,他们的追随者也是如此维护的。由此明显可知,人必须查寻圣言,在那里查看教会所教导的是不是真的。当出于对真理的情感查寻时,人就会从主领受光明,被主启示,以至于在不知道其启示之源头的情况下察觉何为真理,并照着他处于良善的程度而确信它。不过,如果他所查明的这些真理与教会的教义不相符,就要让他当心不要在教会制造混乱。
一旦他已确认,并如此通过圣言肯定教会的教义是信之真理,就可以通过他所拥有的一切记忆知识,无论其名称或性质如何,来证实它们。因为这时,他对真理的态度是完全肯定的,所以接纳与它们一致的记忆知识,弃绝由于包含在它们里面的谬误而不一致的记忆知识。事实上,信仰通过记忆知识来巩固、强化;因此,没有人被禁止出于对了解他所生在其中的教会的教义是否真实的情感来查寻圣经;因为他无法以其它方式被启示。如此行之后,也没有人被禁止通过记忆知识来增强他的信仰;但在此之前,让他不要如此行。这就是信之真理与记忆知识联结的方式,也是唯一的方式;不仅教会的记忆知识是这样,而且其它任何记忆知识也是这样。然而,如今极少有人以这种方式进行;因为阅读圣言的绝大多数人不是出于对真理的情感,而是出于对确认他们所生在其中的教会之教义的情感而阅读圣言,无论这些教义是什么样。
圣言有一段对主国度的描述,在该国度,属灵的领域、理性的领域和记忆知识的领域都被联结在一起;不过,这一段是以表示这些领域的名字来描述的,即“以色列”、“亚述”和“埃及”。在以赛亚书的这些话中,“以色列”描述了属灵领域,“亚述”描述了理性领域,“埃及”描述了记忆知识领域:
在那日,在埃及地中间必有为耶和华筑的一座坛;在埃及的边界上必有为耶和华立的一根柱。这都要在埃及地为万军之耶和华作记号和证据。埃及人因为受人的欺压哀求耶和华,祂就差遣一位救主、一位首领给他们,他必拯救他们。耶和华就被埃及所认识,在那日,埃及人要认识耶和华,也要献牲祭和素祭敬拜祂,并向耶和华许愿还愿。在那日,必有从埃及通往亚述的大道。亚述要进入埃及,埃及也要进入亚述,埃及要事奉亚述。在那日,以色列必与埃及、亚述三国一律,成为地中的祝福;万军之耶和华要赐福说,埃及我的百姓,亚述我手的工作,以色列我的产业,都有福了!(以赛亚书19:19-25).
谁都能看出,此处不是指埃及这个国家,也不是指亚述,甚至不是指以色列;相反,它们当中的每一个都表示某种其它事物。“以色列”表示教会的属灵领域(参看3654, 5801, 5803, 5806, 5812, 5817, 5819, 5826, 5833节);“亚述”表示理性领域(119, 1186节);“埃及”表示记忆知识领域(1164, 1165, 1186, 1462, 4749, 4964, 4966, 5700, 6004, 6015节)。这三者在教会成员里面被联结在一起,这一点在先知书中以这些话来描述:“必有从埃及通往亚述的大道。亚述要进入埃及,埃及也要进入亚述,埃及要事奉亚述。在那日,以色列必与埃及、亚述三国一律,成为地中的祝福”。因为要成为教会的一员,人必须成为一个属灵人,以及一个理性人,而记忆知识要为这些人服务。由此明显可知,记忆知识无论如何都不可被信之真理弃绝,而是要与它们联结;不过,人要走第一条路,就是从信开始的路,不可走第二条路,就是从记忆知识开始的路。也可参看前面所述(128-130, 195, 196, 232, 233, 1226, 1911, 2568, 2588, 4156, 4760, 5510, 5700节)。
3131.“拉班就跑出来,到泉旁的那人那里”表示它对那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的真理的倾向或渴望,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对那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的真理的倾向或渴望。这从“跑”、“人”和“泉”的含义,以及“拉班”的代表清楚可知:“跑”明显是指某种倾向或渴望,如前所述(3127节);“拉班”是指对良善的情感,如刚才所述(3129, 3130节);“人”是指真理,如前所述(265, 749, 1007节);“泉”也是指真理,在此是指为神性的真理,或神性真理(参看2702, 3096节,以及下面3137节)。
从此处所论述的这些和其它细节可以看出内义是何性质,以及它含有什么样的奥秘。若没有对圣言的深入探究,没有启示,谁能知道“拉班就跑出来,到泉旁的那人那里”这句话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对那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的真理的倾向或渴望呢?然而,当世人读到这些话时,这就是天使所感知到的。事实上,世人的观念和天使的观念之间存在这样的对应关系:当世人照字义理解这句话,并想象拉班跑出来到泉旁的那人那里时,天使却感知到对良善的情感对那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的真理的倾向或渴望。因为天使对拉班、跑、泉没有任何概念,只有与这些相对应的属灵观念。这种对应关系就存在于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之间,因而存在于属世观念与属灵观念之间,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应关系的阐述也可以看出来(1563, 1568, 2763, 2987-3003, 3021节)看出来。
至于此处正在讨论的主题本身,就是真理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情况是这样:主的属世人中的最初真理不是为神性的真理,而是看似神性的真理。因为在最初阶段,或最初的幼年时期的真理不是真理,只是表面真理,或真理的表象。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它逐渐脱去表象,披上真理的本质。可举例说明这一点,以便更好地理解,但目前只能举这一个例子。这是一个为神性的真理,即:主从不发怒,从不惩罚任何人,更不向任何人行恶;从主而来的,只有良善,没有别的。然而,在它的最初阶段,或最初的幼年时期,该真理所取的形式是这样:当有人犯罪时,主就会发怒,并因此惩罚他。事实上,对有些人来说,它甚至变成这样的观念:邪恶来自主。但随着一个人在判断力上从童年早期开始发展,并逐渐成长和成熟,他就脱去表面上在他看来似乎是真理的东西,并逐渐披上真理本身,即:主从不发怒,也不惩罚人,更不作恶。因此,一个人通过以前的表面真理被引入实际真理,因为首先进入的,是笼统或大体的概念;这种概念本身是模糊的,在被具体概念光照,这些具体概念又被个体细节光照之前,在它里面几乎看不见任何东西。一旦它被光照,内层事物就清晰可见了。幻觉和表象,也就是无知之时的真理,以这种方式被驱散和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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