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只有通过取自圣言的教义才能理解圣言
WH8.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3464, 5402, 5432, 10763, 10765节)。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9025, 9409, 9424, 9430, 10324, 10431, 10582节)。真正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是一盏灯(10400节)。纯正的教义必须来自那些被主光照的人(2510, 2516, 2519, 9424, 10105节)。圣言能通过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而被理解(10324节)。处于光照状态的人从圣言为自己构建教义(9382, 10659节)。那些根据教会的教义教导和学习的人和那些根据圣言的字义教导和学习的人,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9025节)。那些没有教义,只专注于圣言字义的人不会获得对神性真理的任何理解(9409—9410, 10582节)。他们会犯很多错误(10431节)。
当那些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到了成年,能以自己的理解力来明白事物时,他们就不会简单地停留在他们教会的教义中,而是根据圣言来查看它们是不是真的(5402, 5432, 6047节)。否则,每个人相信真理的依据,仅仅是因为别人就是这么说的,或在他出生的本土就是这样,无论这个人生来是犹太人还是希腊人(6047节)。尽管如此,已经成为信仰问题的原则,在未经深思熟虑之前,不可轻易抹除(9039节)。
教会的真正教义是仁与信的教义(2417, 4766, 10763—10764节)。信之教义并不构成教会,构成教会的乃是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 809, 1798—1799, 1834, 4468, 4672, 4766, 5826, 6637节)。除非人照教义生活,否则教义什么都不是;谁都能看出,教义是为生活而存在的,而不仅仅是为了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1515, 2049, 2116节)。当今教会有信之教义,没有仁之教义;仁之教义已经退化为一种学问,被称为“道德神学”(2417节)。如果人们是基于他们的生活,因而基于他们的仁爱而被视为教会成员,那么教会将合而为一(1285, 1316, 2982, 3267, 3445, 3451—3452节)。仁之教义远远胜过与仁分离的信之教义(4844节)。对仁爱一无所知,对天堂就一无所知(4783节)。只持守信之教义,不持守仁之教义,就会陷入错误;关于这些错误,可参看(2383, 2417, 3146, 3325, 3412—3413, 3416, 3773, 4672, 4730, 4783, 4925, 5351, 7623–7627, 7752–7762, 7790, 8094, 8313, 8530, 8765, 9186, 9224, 10555节)。
那些只专注于信之教义,不专注于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在过去被称为未受割礼的或非利士人3412—3413, 3463, 8093, 8313, 9340节)。古人有爱主、爱邻的教义,信之教义附属于它(2417, 3419, 4844, 4955节)。
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以后能被理性和知识确证,因而更充分地被理解和强化(2553, 2719, 3052, 3310, 6047节)。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51节)。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只是相信教会的教义,没有任何理性思考(3394节)。
不盲目地确认信条,而是在确认之前先看看它是不是真的,这是智慧人的标志;那些享有光照的人就是这种情况(1017, 4741, 7012, 7680, 7950节)。确认之光是属世之光,不是属灵之光,这光甚至可能在恶人中间(8780节)。一切事物,哪怕虚假的东西,也能被确认,以至于看似真理(2477, 5033, 6865, 8521节)。
3540.“又用母山羊羔皮”表示家生良善的外在真理。这从“皮”和“母山羊羔”的含义清楚可知:“皮”是指外在事物,如下文所述;“母山羊羔”因来自家里饲养的羊群,故是指家生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3518, 3519节),从那里明显可知什么是家生的良善,什么是源于家生良善的真理。每一种良善都有自己的真理,每一个真理都有自己的良善;若要某种东西存在,它们必须结合在一起。“皮”之所以表示外在事物,是因为皮是动物最外在的遮盖物,它的内层延伸至此,并终止于其中;人的皮肤或角质层也是如此。这层含义源于来世的代表,那里有属于皮肤区域的人。关于他们,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等到下面各章末尾论述大人时再专门予以说明。他们就是那些只处于外在良善及其真理的人。这就是为何“皮”,无论人的还是动物的,都表示外在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也明显看出来,如耶利米书:
你的衣襟揭起,你的脚跟遭受暴力,是因你的罪孽甚多。埃塞俄比亚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你们这被教导行恶的便能行善了。(耶利米书13:22-23)
此处“衣襟”表示外在真理;“脚跟”表示最外在或最低级的良善;“脚跟”和“鞋”是指最低级的属世事物(参看259, 1748节)。这些真理和良善因来自邪恶,如此处所说的,故好比“埃塞俄比亚人”或黑人及其皮肤,还好比“豹”及其“斑点”。
摩西五经:
你果真拿了邻舍的衣服作抵押,也要在日落之前归还他;因为这是他唯一的遮盖物,是为他皮肤作衣裳的,他要躺在里面。(出埃及记22:26-27)
由于圣言中的一切律法,包括民法和司法,都与天上良善和真理的律法有一种对应关系,并由于这种对应关系而被制定,所以刚才引用的这条律法也是如此。否则,为何经上规定在日落之前,他们要归还作抵押的衣服呢?经上又为何说“这是为他皮肤作衣裳的,他要躺在里面呢”?这种对应关系从内义明显看出来,内义就是:不可骗取我们邻舍或同伴的外在真理,也就是他们照之生活的教义事物,以及宗教仪式。“衣服”表示这类真理(参看297, 1073, 2576节),“日”表示由这些真理产生的爱或生活之良善(1529, 1530, 2441, 2495节)。衣服或抵押在日落之前归还表示防止这良善灭亡。由于这些外在真理是内层事物的外在遮盖物,或说它们的末端或边界,所以经上说:“是为他皮肤作衣裳的,他要躺在里面。”
正因“皮”表示外在事物,所以经上吩咐要用红公羊皮做罩棚的盖,用獾皮作罩棚上的顶盖(出埃及记26:14)。因为帐幕代表三层天堂,因而代表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四围的幔子代表外在的属世事物(3478节),这些事物就是“公羊皮和獾皮”。由于外在事物就是遮盖内在事物的,或换句话说,属世事物是遮盖属天和属灵事物的,就像身体遮盖灵魂一样,所以经上如此吩咐。出于同样的原因,经上吩咐:起营的时候,亚伦和他儿子要用遮掩的幔子蒙盖法柜,用獾皮盖在上头;他们要在桌子和桌子上的东西上面铺上染过两次的朱红色布,再蒙上獾皮作遮盖物;要把灯台和灯台的一切器具都放在獾皮制成的遮盖物下面;又要把供职所用的一切器具都放在蓝色布下面,用獾皮的遮盖物盖上(民数记4 :5-6, 8, 10-12)。凡虔诚思想圣言的人都能看出,所有这些事物都代表神性事物,如:法柜,桌子,灯台,供职所用的器具,还有染过两次的朱红色和蓝色的遮盖物,以及獾皮的遮盖物;所有这些事物都代表包含在外在事物里面的神性事物。
由于先知代表那些教导的人,因而代表从圣言教导良善和真理(2534节),还由于以利亚代表圣言本身(2762节),约翰也是,他因此被称为那要来的以利亚(马太福音17:10-13),所以为叫他们可以代表圣言在其外在形式,也就是文字上的性质,以利亚腰束皮带(列王纪下1:8);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马太福音3:4)。由于人和动物的皮表示外在事物,也就是相对于属灵和属天事物的属世事物,还由于古教会习惯利用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来说话和写作,所以约伯记这本古教会的书提到了这两种皮,并且“皮”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从约伯记中的几处经文可以看出来,包括以下经文: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祂活着,末后祂必升起在尘土之上;以后这些事必被我的皮包裹,我必在肉体之外看见神。(约伯记19:25-26)
“被皮包裹”表示被人死后所带的那种属世元素包裹(参看3539节);“在肉体之外看见神”是指从活过来的自我如此行,因为“肉体”表示自我(参看148, 149, 780节)。约伯记是古教会的一本书,如前所述,这一点从它使用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的风格明显看出来。然而,它不在那些被称为律法和先知的书之列,因为它没有只论述主及其国度的内义。仅仅这一点就决定了任何一本书是不是一本真圣言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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