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只有通过取自圣言的教义才能理解圣言
WH8.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3464, 5402, 5432, 10763, 10765节)。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9025, 9409, 9424, 9430, 10324, 10431, 10582节)。真正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是一盏灯(10400节)。纯正的教义必须来自那些被主光照的人(2510, 2516, 2519, 9424, 10105节)。圣言能通过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而被理解(10324节)。处于光照状态的人从圣言为自己构建教义(9382, 10659节)。那些根据教会的教义教导和学习的人和那些根据圣言的字义教导和学习的人,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9025节)。那些没有教义,只专注于圣言字义的人不会获得对神性真理的任何理解(9409—9410, 10582节)。他们会犯很多错误(10431节)。
当那些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到了成年,能以自己的理解力来明白事物时,他们就不会简单地停留在他们教会的教义中,而是根据圣言来查看它们是不是真的(5402, 5432, 6047节)。否则,每个人相信真理的依据,仅仅是因为别人就是这么说的,或在他出生的本土就是这样,无论这个人生来是犹太人还是希腊人(6047节)。尽管如此,已经成为信仰问题的原则,在未经深思熟虑之前,不可轻易抹除(9039节)。
教会的真正教义是仁与信的教义(2417, 4766, 10763—10764节)。信之教义并不构成教会,构成教会的乃是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 809, 1798—1799, 1834, 4468, 4672, 4766, 5826, 6637节)。除非人照教义生活,否则教义什么都不是;谁都能看出,教义是为生活而存在的,而不仅仅是为了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1515, 2049, 2116节)。当今教会有信之教义,没有仁之教义;仁之教义已经退化为一种学问,被称为“道德神学”(2417节)。如果人们是基于他们的生活,因而基于他们的仁爱而被视为教会成员,那么教会将合而为一(1285, 1316, 2982, 3267, 3445, 3451—3452节)。仁之教义远远胜过与仁分离的信之教义(4844节)。对仁爱一无所知,对天堂就一无所知(4783节)。只持守信之教义,不持守仁之教义,就会陷入错误;关于这些错误,可参看(2383, 2417, 3146, 3325, 3412—3413, 3416, 3773, 4672, 4730, 4783, 4925, 5351, 7623–7627, 7752–7762, 7790, 8094, 8313, 8530, 8765, 9186, 9224, 10555节)。
那些只专注于信之教义,不专注于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在过去被称为未受割礼的或非利士人3412—3413, 3463, 8093, 8313, 9340节)。古人有爱主、爱邻的教义,信之教义附属于它(2417, 3419, 4844, 4955节)。
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以后能被理性和知识确证,因而更充分地被理解和强化(2553, 2719, 3052, 3310, 6047节)。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51节)。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只是相信教会的教义,没有任何理性思考(3394节)。
不盲目地确认信条,而是在确认之前先看看它是不是真的,这是智慧人的标志;那些享有光照的人就是这种情况(1017, 4741, 7012, 7680, 7950节)。确认之光是属世之光,不是属灵之光,这光甚至可能在恶人中间(8780节)。一切事物,哪怕虚假的东西,也能被确认,以至于看似真理(2477, 5033, 6865, 8521节)。
3419.“在他父亲亚伯拉罕的日子他们所挖的水井,以撒就回来又挖出来”表示主揭开了古人所知道的真理。这从“以撒”的代表,以及“回来又挖出来”、“水井”和“他父亲亚伯拉罕的日子”的含义清楚可知:“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如前所述;“回来又挖出来”是指再次揭开;“水井”是指(宗教)知识或认知里面的真理,“井”是指真理(参看2702, 3096节),“水”是指(宗教)知识或认知(28, 2702, 3058节);“他父亲亚伯拉罕的日子”是指就真理而言,以前的时间和状态,这些真理由那时他们所挖的井来表示,因而是指古人所知道的真理,“日子”表示时间和状态(参看23, 487-488, 493, 893节)。当“日子”表示状态时,“他父亲亚伯拉罕”就代表在主将人性联结于神性之前,主的神性本身(2833, 2836, 3251节);但当“日子”表示时间时,“他父亲亚伯拉罕”就表示在主将人性联结于神性之前,来自主之神性的良善和真理,因而表示古人所知道的良善和真理。
古人所知道的真理如今完全被抹除了,以至于几乎任何人都不知道它们曾经存在过,或与今天所教导的有什么不同。而事实上,这些真理完全不同。古人拥有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而主自己的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那些理解它们的人被称为智者。他们也的确有智慧,因为他们能由此与灵人和天使交谈。天使的言语是属灵和属天的,故不为世人所理解;当这言语降至在属世领域的某个人时,它就以出现在圣言中的那种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来表达自己;这就是为何圣言是一部神圣书卷。为了保持对应的完整性,神性只能以这种方式呈现在世人面前。
由于古人拥有主国度的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而主的国度只有属天和属灵之爱在里面,所以古人也拥有唯独论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事物,并凭这些教义事物而被称为智者。他们从这些教义事物知道主要降世,并且耶和华要在祂里面,祂要将自己里面的人性变成神性,从而拯救人类。他们从这些教义事物也知道什么是仁爱,即:仁爱就是对服侍他人却不思想任何回报的情感;还知道他们要以仁爱待之的邻舍是什么,就是全世界所有人,只是对待每个邻舍的方式是不同的。如今这些教义事物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信之教义事物;而古人却把这些信之教义事物看得相对来说一文不值。如今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事物被弃绝了,一方面被那些在圣言中被称为“巴比伦人和迦勒底人”的人弃绝了,另一方面被那些被称为“非利士人和埃及人”的人弃绝了。它们消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几乎没有留下一丝痕迹。现在谁还知道仁爱就是完全忘记自我,并弃绝一切自私自利,厌恶以自我为目的的一切?谁又知道邻舍就是每个人,只是对待他的方式取决于他里面的良善的质和量?因此,良善本身就是我们的邻舍。从至高意义上说,主自己是我们的邻舍,因为祂住在良善里面,是良善的源头。凡不来自祂的良善都不是良善,无论它多么看似良善。人们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邻舍,所以不知道圣言提到的“穷人”、“困苦人”、“贫乏人”、“患病的”、“饥渴的”、“受欺压的”、“寡妇”、“孤儿”、“被掳的”、“赤身露体的”、“寄居的”、“瞎子”、“聋子”、“瘸腿的”、“有残疾的”等等,究竟是指谁。然而,古人的教义事物教导他们这些人是谁,各自属于哪类邻舍,因而属于哪类仁爱。字义上的整部圣言都是照着这些教义事物来写的;因此,凡不知道它们的人,都无法知道圣言的任何内层意义。
如以赛亚书:
不是要把你的饼掰给饥饿的人,将受苦的逃亡者带到你家中;见赤身的就遮盖他,不向自己的骨肉掩藏自己吗?这样,你的光就必突然发出如破晓,你的医治也必快快出现;你的公义必在你前面行,耶和华的荣耀必将你聚拢。(以赛亚书58:7-8)
凡强调字义的人都以为,只要他把食物送给饥饿的人,将受苦的逃亡者带到他家中,给赤身的衣服穿,就会因此进入耶和华的荣耀,或进入天堂。然而,这些只是外在行为,就连恶人也能为了自我功德而如此行。但“饥饿的人”、“受苦的”和“赤身的”表示那些在属灵上如此的人,因而表示困扰要被施以仁爱的那个邻舍的不同悲惨状态。
诗篇:
祂为受欺压的伸冤,赐食物给饥饿的;耶和华释放被囚的;耶和华开了瞎子的眼睛;耶和华扶起被压下的人;耶和华喜爱义人;耶和华保护寄居的,扶持孤儿和寡妇。(诗篇146:7-9)
此处“受欺压的”、“饥饿的”、“被囚的”、“瞎子”、“被压下的人”、“寄居的”、“孤儿和寡妇”不是指那些平常被如此称呼的人,而是指那些在属灵事物上,就是在灵魂上如此的人。而古人的教义事物则教导了这些人是谁,他们属于哪个状态和层级的邻舍,因而要向他们施以什么样的仁爱。这同样适用于旧约的其它任何地方,因为当神性降至与世人同在的属世之物,或说降至世人的属世层时,它就降至诸如构成仁爱行为的那类事物,只是每个行为都照着它的属和种而与众不同。
主也以同样的方式说话,因为祂出于神性本身说话,如在马太福音:
于是,王要向那在祂右手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外人,你们收留我;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望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马太福音25:34-36)
此处列举的行为表示仁爱的所有主要种类,以及善行的不同层级,或作为要被施以仁爱的邻舍的善人的不同层级。从至高意义上说,主是邻舍,因为祂说:
你们做在我这些弟兄最小中的一个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0)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古人所知道的真理”是什么意思。然而,这些真理被那些关心信之教义事物,却不关心仁爱生活的人,也就是那些在圣言中被称为“非利士人”的人完全抹除了。这一点由“非利士人在亚伯拉罕死后把井塞住了”来表示,如我接下来所讨论的。
9394.“盛在盆中”表与人同在,在形成其记忆的事物中。这从“盆”的含义清楚可知,“盆”是指形成记忆的事物。“盆”之所以是指形成记忆的事物,是因为器皿一般表示记忆知识(参看1469, 1496, 3068, 3079节),这些知识只是形成记忆的事物。因此,这里的“盆”是指形成含有神之真理在自己里面的那类事物,而神之真理一般由“血”来表示。必须简要说明一下什么样的记忆知识与一个人所具有的生命的真理和良善有关。所学习并存在记忆中,能被召唤到理解力眼前的一切事物都被称为记忆知识。它们本身就是构成属世人或外在人的理解力的事物。由于记忆知识包括关于内在事实或认知的知识术语,所以它们作为一面镜子而服务于内在人或理性人的视觉。这时,它们就成为能被内在人看见的事物,就像外在人在物质世界习惯看见长满青草、鲜花、各种庄稼和树木的田野,或装饰各种有用且悦人之物的花园。然而,内在视觉,就是理解力,在形成记忆之物的田野或花园中,只看见那些与主宰一个人的爱相一致,而且也支持他所爱的主要观念的事物。
所以,那些爱自己爱世界的人只看见诸如与这些爱相一致的那类事物,并称其为真理,还通过幻觉和表象使它们看似真理。后来,他们又看见诸如符合他们业已采纳的主要观念的那类事物;他们热爱这些观念,因为它们来自他们自己,或说他们自己是它们的作者。记忆知识和认知,就是形成记忆的事物,作为支持反对真理的虚假和反对良善的邪恶的手段,因而作为摧毁教会真理和良善的手段而服务于陷入这两种爱的人。正因如此,像这样的有学问的人比简单人更不理智、更疯狂;他们私下里否认神、圣治、天堂、地狱、死后生命和信之真理的存在。这一点从在来世的当今欧洲世界的学者很清楚地看出来;在那里,他们当中大量的人内心是无神论者。因为在来世,说话的是人们的心,而不是他们的口唇。由此明显可知,对那些出于爱自己爱世界的快乐进行思考的人来说,知识有什么用处。
而那些出于属于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快乐进行思考的人就完全不同了。由于这些人的思维被主通过天堂引导,所以他们在形成其记忆之物的田野和花园中,只看见并拣选那些与他们的爱之快乐,与他们所爱的教会教义相一致的事物。对这些人来说,形成记忆的事物就像天堂的乐园;在圣言中,它们也由乐园来代表和表示(3220节)。
此外,要知道,当记忆知识和认知,或记忆里的东西变成一个人生命的一部分时,它们就从他的外在记忆中消失,就像人的行为、举止、沉思、意图,以及总体上他的一切思维和情感通常的情形,它们通过不断的实践应用或习惯可以说成为自发和本能的。除了进入并形成人的爱之快乐的事物,因而除了进入他意愿的事物之外,没有其它东西会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关于这些问题,可参看前面的阐述和说明(8853-8858节);关于属于肉体的外在记忆和属于灵的内在记忆,也可参看前文(2469-2494节)。
记忆知识之所以是器皿,并在圣言中由各种器皿来表示,如盆或碗,杯、缸等,是因为每一个记忆知识都是一种一般容器,该容器包含了与其一致的具体和特定真理在里面。在圣言中,这些一般容器被排列成序列,可以说被排列成捆或束;这些捆或束和序列反过来又被如此排列,以便它们能类似天堂所取的形式;因此,一切事物都从最特定的真理到最一般的真理被依次排列。从人体肌肉组织的序列和束可以形成关于这种序列的概念。那里的每一束都由大量运动纤维组成,而每一束运动纤维都由血管和神经纤维组成。作为一个整体被称为肌肉的每一束肌肉组织也被包裹在它自己的外壳或外鞘中,这外壳或外鞘将它与其它肌肉区别开来;被称为运动纤维的内部小纤维束也是如此。然而,整个人体内的一切肌肉和包含在它们里面的运动纤维都被如此排列,以便它们能互相协调配合,好按照意愿所喜欢的任何方式行动。记忆中的知识也是这种情况。这些知识以同样的方式被人的爱,也就是他的意愿之快乐唤醒,并付诸行动,不过要借助理解力部分。已经变成人生命的一部分,也就是变成其意愿或爱的一部分的东西,就是那唤醒它们的。因为在这些东西与他的爱相一致的情况下,内层人在他的视野里总有它们,并以它们为快乐。凡完全进入这些爱,变成自发的,可以说成为本能的事物都会从外在记忆中消失,但却深深扎根于内在记忆,永远无法从中被抹去。记忆知识以这种方式变成生命的一部分。
由此明显可知,记忆知识可以说是属于内层人的生命的器皿,这就是为何记忆知识由各种器皿来表示,在此由“盆”来表示。以赛亚书中的“器皿”和“盆(经上或译为碗)”所表相同:
我必将他安稳,像钉子钉在坚固的地方,使他成为他父家荣耀的宝座。他父家所有的荣耀,连儿子带孙子,一切小器皿,就是从盆的器皿到一切弦乐器的器皿,都挂在他身上。(以赛亚书22:23, 24)
此处在内在和代表意义上论述的主题是主的神性人身,以及及一切真理和良善从初至末,皆通过祂并从祂而来。“盆的器皿”表示来自一个属天类型的记忆真理,“弦乐器的器皿”表示来自一个属灵类型的记忆真理。撒迦利亚书: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耶和华殿内的锅必如祭坛前的碗一样。(撒迦利亚书14:20)
“马的铃铛”表示来自一个被启示的理解力的记忆真理(2761, 2762, 5321节);“祭坛前的碗(或盆)”表示记忆良善。“坛上的盆”(出埃及记27:3; 38:3)表示类似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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