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只有通过取自圣言的教义才能理解圣言
WH8.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3464, 5402, 5432, 10763, 10765节)。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9025, 9409, 9424, 9430, 10324, 10431, 10582节)。真正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是一盏灯(10400节)。纯正的教义必须来自那些被主光照的人(2510, 2516, 2519, 9424, 10105节)。圣言能通过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而被理解(10324节)。处于光照状态的人从圣言为自己构建教义(9382, 10659节)。那些根据教会的教义教导和学习的人和那些根据圣言的字义教导和学习的人,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9025节)。那些没有教义,只专注于圣言字义的人不会获得对神性真理的任何理解(9409—9410, 10582节)。他们会犯很多错误(10431节)。
当那些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到了成年,能以自己的理解力来明白事物时,他们就不会简单地停留在他们教会的教义中,而是根据圣言来查看它们是不是真的(5402, 5432, 6047节)。否则,每个人相信真理的依据,仅仅是因为别人就是这么说的,或在他出生的本土就是这样,无论这个人生来是犹太人还是希腊人(6047节)。尽管如此,已经成为信仰问题的原则,在未经深思熟虑之前,不可轻易抹除(9039节)。
教会的真正教义是仁与信的教义(2417, 4766, 10763—10764节)。信之教义并不构成教会,构成教会的乃是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 809, 1798—1799, 1834, 4468, 4672, 4766, 5826, 6637节)。除非人照教义生活,否则教义什么都不是;谁都能看出,教义是为生活而存在的,而不仅仅是为了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1515, 2049, 2116节)。当今教会有信之教义,没有仁之教义;仁之教义已经退化为一种学问,被称为“道德神学”(2417节)。如果人们是基于他们的生活,因而基于他们的仁爱而被视为教会成员,那么教会将合而为一(1285, 1316, 2982, 3267, 3445, 3451—3452节)。仁之教义远远胜过与仁分离的信之教义(4844节)。对仁爱一无所知,对天堂就一无所知(4783节)。只持守信之教义,不持守仁之教义,就会陷入错误;关于这些错误,可参看(2383, 2417, 3146, 3325, 3412—3413, 3416, 3773, 4672, 4730, 4783, 4925, 5351, 7623–7627, 7752–7762, 7790, 8094, 8313, 8530, 8765, 9186, 9224, 10555节)。
那些只专注于信之教义,不专注于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在过去被称为未受割礼的或非利士人3412—3413, 3463, 8093, 8313, 9340节)。古人有爱主、爱邻的教义,信之教义附属于它(2417, 3419, 4844, 4955节)。
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以后能被理性和知识确证,因而更充分地被理解和强化(2553, 2719, 3052, 3310, 6047节)。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51节)。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只是相信教会的教义,没有任何理性思考(3394节)。
不盲目地确认信条,而是在确认之前先看看它是不是真的,这是智慧人的标志;那些享有光照的人就是这种情况(1017, 4741, 7012, 7680, 7950节)。确认之光是属世之光,不是属灵之光,这光甚至可能在恶人中间(8780节)。一切事物,哪怕虚假的东西,也能被确认,以至于看似真理(2477, 5033, 6865, 8521节)。
3381.“都因亚伯拉罕听从我的嗓音”表示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通过试探实现的合一。这从“亚伯拉罕”的代表和“听从我的嗓音”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拉罕”也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2833, 2836, 3251节);“听从我的嗓音”当论及主时,是指通过试探将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合一,因为在圣言中,顺服被归于主与试探有关。此处提到亚伯拉罕听从是指22章关于亚伯拉罕所说的话,即:当神试验他时,对他说,带着你的儿子,把他献为燔祭(创世记22:1-2)。当亚伯拉罕听从祂的嗓音时,经上说:
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的独子,留下不给我。耶和华说,我指着自己起誓,你既行了这事,不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的独子,我必赐福给你,我必使你的种繁多,如同天上的星。(创世记22:12, 16-17)
“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的独子,留下不给我”(这就是“听从祂的嗓音”)表示人身或人性与神性通过最后的试探所实现的合一(参看2827, 2844节)。主在客西马尼园所说的话也证明,这就是“听从耶和华或父的嗓音”的意思:
我父啊,倘若可能,就让这杯离开我吧。然而,不要照我所愿的,只要照你所愿的。第二次又祷告说,我父啊,这杯若不能离开我,非要我喝不可,就愿你的旨意成就。(马太福音26:39, 42; 马可福音14:36; 路加福音22:42)
但由于耶和华或父在祂里面,或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0-11),所以“听从耶和华的嗓音”表示主凭自己的能力通过试探将神性与人身或人性合一,这也可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清楚看出来:
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并且我为绵羊放弃生命。因此,父爱我,因我放弃生命,好再把它取回来。没有人从我这里夺去生命,是我自己放弃的。我有权柄放弃它,也有权柄把它取回来;这个命令,我从我父领受了。(约翰福音10:15, 17-18)
主凭自己的能力通过试探将其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合一(参看1663, 1668, 1690, 1691e, 1725, 1729, 1733, 1737, 1787, 1789, 1812, 1820, 2776, 3318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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