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只有通过取自圣言的教义才能理解圣言
WH8.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3464, 5402, 5432, 10763, 10765节)。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9025, 9409, 9424, 9430, 10324, 10431, 10582节)。真正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是一盏灯(10400节)。纯正的教义必须来自那些被主光照的人(2510, 2516, 2519, 9424, 10105节)。圣言能通过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而被理解(10324节)。处于光照状态的人从圣言为自己构建教义(9382, 10659节)。那些根据教会的教义教导和学习的人和那些根据圣言的字义教导和学习的人,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9025节)。那些没有教义,只专注于圣言字义的人不会获得对神性真理的任何理解(9409—9410, 10582节)。他们会犯很多错误(10431节)。
当那些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到了成年,能以自己的理解力来明白事物时,他们就不会简单地停留在他们教会的教义中,而是根据圣言来查看它们是不是真的(5402, 5432, 6047节)。否则,每个人相信真理的依据,仅仅是因为别人就是这么说的,或在他出生的本土就是这样,无论这个人生来是犹太人还是希腊人(6047节)。尽管如此,已经成为信仰问题的原则,在未经深思熟虑之前,不可轻易抹除(9039节)。
教会的真正教义是仁与信的教义(2417, 4766, 10763—10764节)。信之教义并不构成教会,构成教会的乃是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 809, 1798—1799, 1834, 4468, 4672, 4766, 5826, 6637节)。除非人照教义生活,否则教义什么都不是;谁都能看出,教义是为生活而存在的,而不仅仅是为了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1515, 2049, 2116节)。当今教会有信之教义,没有仁之教义;仁之教义已经退化为一种学问,被称为“道德神学”(2417节)。如果人们是基于他们的生活,因而基于他们的仁爱而被视为教会成员,那么教会将合而为一(1285, 1316, 2982, 3267, 3445, 3451—3452节)。仁之教义远远胜过与仁分离的信之教义(4844节)。对仁爱一无所知,对天堂就一无所知(4783节)。只持守信之教义,不持守仁之教义,就会陷入错误;关于这些错误,可参看(2383, 2417, 3146, 3325, 3412—3413, 3416, 3773, 4672, 4730, 4783, 4925, 5351, 7623–7627, 7752–7762, 7790, 8094, 8313, 8530, 8765, 9186, 9224, 10555节)。
那些只专注于信之教义,不专注于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在过去被称为未受割礼的或非利士人3412—3413, 3463, 8093, 8313, 9340节)。古人有爱主、爱邻的教义,信之教义附属于它(2417, 3419, 4844, 4955节)。
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以后能被理性和知识确证,因而更充分地被理解和强化(2553, 2719, 3052, 3310, 6047节)。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51节)。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只是相信教会的教义,没有任何理性思考(3394节)。
不盲目地确认信条,而是在确认之前先看看它是不是真的,这是智慧人的标志;那些享有光照的人就是这种情况(1017, 4741, 7012, 7680, 7950节)。确认之光是属世之光,不是属灵之光,这光甚至可能在恶人中间(8780节)。一切事物,哪怕虚假的东西,也能被确认,以至于看似真理(2477, 5033, 6865, 8521节)。
1999.“亚伯兰脸伏于地”表示崇拜。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脸伏于地”是上古教会、因而古人当中的一种崇拜仪式,因为“脸”表示内层,“脸伏于地”代表这些内层的谦卑状态,并由此在犹太代表性教会中成为一种传统礼仪。真正的崇拜,或内心的谦卑必使人拜倒在主面前,脸伏于地,因为这是它自然流露的行为。事实上,内心的谦卑含有承认自己只是污秽,同时含有承认主对这种污秽的无限怜悯在里面。当这两个承认占据思维时,心智本身就会出于自己的意志而卑微地沉下地狱,并使身体俯伏。它也不会扶起自己,直到被主扶起。一切真谦卑都是这种情形,这种谦卑还伴随着对主以其怜悯提升我们的一种感知。这就是上古教会成员的谦卑;但对不是由内心谦卑产生的崇拜来说,情况就迥然不同了(参看1153节)。
从福音书的圣言可知,主崇拜耶和华祂的父,向祂祷告(马太福音11:25; 马可福音14:36; 路加福音23:34; 约翰福音11:41);并且祂仿佛对着不同于祂自己的某个人如此行,尽管耶和华实际上就在祂里面。但在这些时候,主所处的状态是其谦卑的状态,该状态的性质在第一卷(1414, 1444, 1573节)已经讨论了,即:那时,祂处在从母亲遗传而来的软弱人身或人性中。不过,祂越脱去这人身或人性,披上神性,就越进入另一种状态,这种状态被称为祂的荣耀状态。在前一种状态(即谦卑状态)下,祂崇拜耶和华如同崇拜一个不同于祂自己的人,尽管耶和华就在祂里面。因为如前所述,祂的内在就是耶和华。但在后一种状态,也就是祂的荣耀状态下,祂与耶和华说话,如同与祂自己说话,因为祂就是耶和华自己。
然而,这些问题的真相无法理解,除非人知道何为内在,以及内在如何作用于外在;还知道内在与外在如何彼此不同,却又结合在一起。然而,这个问题可通过类似的事,也就是通过人的内在,以及它流入并作用于外在的方式来说明。人有一个内在,一个内层或理性和一个外在(参看1889, 1940节)。使得人成为人,有别于动物的,就是人的内在。正是凭借这内在,人死后才会永远活着,并且能被主提升到天使当中。这内在就是在先或最初形式,一个人从这最初形式而变成人,并且是人,主凭借这内在与人结合。最接近主的天堂本身就是由这些人类内在组成的,只是它甚至在至内层天使天堂之上,所以这些内在属于主自己。整个人类以这种方式直接呈现在主的眼目之下,因为诸如出现在地上世界的那种距离在天堂并不存在,在天堂之上更不存在(参看我从经历所获知的,1275, 1277节)。
人的这些内在本身没有生命,只是接受主生命的形式。因此,人越陷入邪恶,无论实际的还是遗传的,可以说就越与这属于主并与主同在的内在分离,从而越与主分离。因为尽管这内在与人联结,无法与他分离,但他远离主到何等程度,可以说就与它分离到何等程度(参看1594节)。不过,这种分离不是与它完全隔绝,因为这样此人死后就无法继续活着了;这种分离是指缺乏他在这内在之下的官能那部分,也就是他的理性人和外在人与它的和谐与一致。和谐与一致越不存在,与主就越分离;而和谐与一致越存在,这人就越通过内在与主结合。这种结合取决于他所拥有的爱和仁的量,因为爱和仁产生结合。这是人的情况。
但主的内在是耶和华自己,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而耶和华无法分割,或像从人父成孕的儿子那样分化为第二个人。与人性不同,神性是不可分割的,是而且始终是那同一个。主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这内在合一。此外,由于主的内在是耶和华,所以和人的内在不同,它不是接受生命的形式,而是生命本身。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也通过这合一而变成生命本身,这就是为何主常常说,祂就是生命。如在约翰福音: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约翰福音1:4; 5:21; 6:33, 35, 48; 11:25)。“儿子”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因此,主越处在祂从母亲遗传而来的人身或人性中,就越显得与耶和华不同且分离,崇拜耶和华如同崇拜不同于祂自己的某个人。但祂越脱去这人身或人性,就越与耶和华没有分别,而是与祂为一。前一种状态是主的谦卑状态,而后一种状态则是祂的荣耀状态,如前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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