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7

三、唯有那些被光照的

三、唯有那些被光照的人理解圣言

WH7.人类的理性官能若不被主光照,就无法理解神性事物,甚至无法理解属灵事物(2196, 2203, 2209, 2654节)。因此,唯有那些被光照的人才能明白圣言(10323节)。主使那些被光照的人能理解真理,还能辨别那些看似相互矛盾的事物(9382, 10659节)。字义上的圣言就看似不一致,有些地方甚至自相矛盾(9025节)。因此,圣言可被那些没有被光照的人任意解读和应用,以证实任何观点或异端邪说,并捍卫任何世俗和肉体的爱(4783, 10330, 10400节)。从圣言获得光照的,是那些出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爱而阅读它的人,而不是那些出于对名利地位的爱,因而出于对自我的爱而阅读它的人(9382, 10548—10550节)。那些过着良善的生活,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被光照(8694节)。那些内在被打开,因而其内在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的人被光照(10400, 10402, 10691, 10694节)。光照是对心智内层的一种实实在在的提升,也是进入天堂之光的一种提升(10330节)。对那些视圣言为神圣的人来说,来自内在,也就是经由内在来自主的神圣会流入进来,尽管他们自己对此一无所知(6789节)。那些由主引导的人被光照,并看见圣言中的真理,而那些由自己引导的人则不然(10638节)。受主引导的,是那些因真理而热爱真理的人,以及那些喜欢照神性真理生活的人(10578, 10645, 10829节)。对人来说,圣言照着他所过的爱与信的生活而活过来(1776节)。那些源于人自己的聪明的事物本身没有生命,因为没有任何良善来自人的自我(89418944节)。那些坚定确认虚假教义的人无法被光照(10640节)。

被光照的,正是人的理解力(66089300节)。理解力是真理的接受者(6222, 6608, 10659)。对教会的每个教义来说,我们对它的理解程度取决于我们以自己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对它所获得的观念的性质(3310, 3825节)。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他的观念就是属世的,因为那时他在属世层面进行思考;然而,对那些为了真理的缘故而处于对真理的情感的人来说,属灵的观念仍隐藏在他们里面,死后人就进入这些观念中(3310, 5510, 6201, 10236, 10240, 10551节)。我们若无法以自己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获得对任何主题的观念,就无法明白这个主题(3825节)。对信仰问题的观念在来世被揭开,那里的天使会看到这些观念是什么样;然后人照着它们而与其他人结合,只要这些观念植是从爱和情感发出的(1869, 3310, 5510, 6200, 8885节)。因此,唯有理性的人才能理解圣言,因为相信某个事物,却对事物本身没有任何概念,也没有理性的洞察,只不是把我们所不明白或喜欢的某句话存在记忆中,这其实是不相信(2533节)。被光照的,正是圣言的字义(3436, 9824, 9905, 10548节)。

属天的奥秘 #9297

9297.“你一切的

9297.“你一切的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见主耶和华的面”表主的不断显现和同在,因此祂的显现和同在也在信之真理中。这从“一年三次”、“见”、“男丁”和“面”的含义清楚可知:“一年三次”是指完整和延续之物(参看4495, 9198节);“见”是指显现和同在(4198, 5975, 6893节);“男丁”是指信之真理(2046, 7838节);“面”当论及耶和华,也就是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或怜悯(222, 223, 5585, 7599节)。由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是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所以“朝见主耶和华的面”和被主看见是一个意思。主的确是那看见一个人,使自己与他同在,并使得这个人看见祂的那一位;因此,人看见主不是凭自己,而是凭与他同在的主。
  必须简要说明当如何理解主的不断显现和同在也在信之真理中。主与一个人的同在是在与此人同住的良善中,因为构成人生命的,是良善,而不是真理,除非这真理来自良善。正因如此,如前所述(9296节),主在一个人那里的居所在纯真之良善中。因此,当一个人重生后,主不仅在良善中,还在来自良善的真理中与他同在;因为现在真理从良善获得生命,是良善的外在形式,并且良善的品质可通过它们而得到认识。这些真理构成此人新的理解力,而这新的理解力与他的新意愿构成一体。因为如前所述,一切事物皆与真理和良善有关,人的理解力致力于真理,而他的意愿致力于真理所来自的良善。由此明显可知,当如何理解这时主的显现和同在也在信之真理中。这些就是“一切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见主耶和华的面”所表示的事。经上之所以说“男丁要朝见”,是因为“男丁”表示信之真理;经上之所以说“主耶和华的面”,是因为“耶和华”表示神性存在,“主”表示由那存在所产生的神性显现。因此,人类层面上的存在是良善,由此产生的显现是真理。
  在教会,人们说,信来自主;但要知道,来自于主的,是植根于仁的信,而不是与仁分离之信。与仁分离之信源于人的自我,被称为“说服之信”(persuasive faith),下一章开头几节论述了这种信。一个人能知道他的信是来自主还是来自他自己;人若只是为了富有学问的名声,以便获得地位和财富,而不是为了过一种良善和有用的生活或生活中的良善和功用而受真理影响,就处于说服之信,这信来自他自己,而不是来自主。
  信之真理既有理论上的,也有实践上的。人若为了实践上的真理来考虑理论上的真理,看到后者如何适应前者,并由此出于这二者的结合来看待一种良善和有用的生活,或生活中的良善和功用,为了这个目的的缘故而对这二者有一种情感,就拥有来自主的信。原因在于,有用的生活或生活的功用,也就是他的目的,就在于与他同住的良善;正是这种生活的功用赋予万物形式,而信之真理只是手段。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那些在来世的人很明显地看出来。在那里,所有人,无一例外,都被恢复到其良善的状态或其邪恶的状态,因而恢复到其生活的功用,也就是他们的目的,或他们爱之高于一切,因而已经成为其生活的实际快乐的东西。所有人都被恢复到这种状态。与这种功用或服务已经构成一体的真理或虚假则保留下来。除此之外,还会获得更多与这些真理或虚假结合,并赋予这种功用更大的坚固性和一定形状的真理或虚假。正因如此,灵人和天使都是其功用或服务的外在形式。恶灵则是恶用的形式;这些人在地狱。而善灵或天使是善用的形式;这些人都在天堂。这也解释了为何就在灵人出现的那一刻,就能知道他们的品质。从他们的脸和脸形的美丽就能知道他们的信之真理。从他们脸上赋予这真理以生命的爱之火,以及他们所发出的气场就能知道他们的良善本身,也就是他们的功用。由此再次明显可知什么叫在信之真理中的主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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