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唯有那些被光照的人理解圣言
WH7.人类的理性官能若不被主光照,就无法理解神性事物,甚至无法理解属灵事物(2196, 2203, 2209, 2654节)。因此,唯有那些被光照的人才能明白圣言(10323节)。主使那些被光照的人能理解真理,还能辨别那些看似相互矛盾的事物(9382, 10659节)。字义上的圣言就看似不一致,有些地方甚至自相矛盾(9025节)。因此,圣言可被那些没有被光照的人任意解读和应用,以证实任何观点或异端邪说,并捍卫任何世俗和肉体的爱(4783, 10330, 10400节)。从圣言获得光照的,是那些出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爱而阅读它的人,而不是那些出于对名利地位的爱,因而出于对自我的爱而阅读它的人(9382, 10548—10550节)。那些过着良善的生活,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被光照(8694节)。那些内在被打开,因而其内在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的人被光照(10400, 10402, 10691, 10694节)。光照是对心智内层的一种实实在在的提升,也是进入天堂之光的一种提升(10330节)。对那些视圣言为神圣的人来说,来自内在,也就是经由内在来自主的神圣会流入进来,尽管他们自己对此一无所知(6789节)。那些由主引导的人被光照,并看见圣言中的真理,而那些由自己引导的人则不然(10638节)。受主引导的,是那些因真理而热爱真理的人,以及那些喜欢照神性真理生活的人(10578, 10645, 10829节)。对人来说,圣言照着他所过的爱与信的生活而活过来(1776节)。那些源于人自己的聪明的事物本身没有生命,因为没有任何良善来自人的自我(8941,8944节)。那些坚定确认虚假教义的人无法被光照(10640节)。
被光照的,正是人的理解力(6608,9300节)。理解力是真理的接受者(6222, 6608, 10659)。对教会的每个教义来说,我们对它的理解程度取决于我们以自己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对它所获得的观念的性质(3310, 3825节)。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他的观念就是属世的,因为那时他在属世层面进行思考;然而,对那些为了真理的缘故而处于对真理的情感的人来说,属灵的观念仍隐藏在他们里面,死后人就进入这些观念中(3310, 5510, 6201, 10236, 10240, 10551节)。我们若无法以自己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获得对任何主题的观念,就无法明白这个主题(3825节)。对信仰问题的观念在来世被揭开,那里的天使会看到这些观念是什么样;然后人照着它们而与其他人结合,只要这些观念植是从爱和情感发出的(1869, 3310, 5510, 6200, 8885节)。因此,唯有理性的人才能理解圣言,因为相信某个事物,却对事物本身没有任何概念,也没有理性的洞察,只不是把我们所不明白或喜欢的某句话存在记忆中,这其实是不相信(2533节)。被光照的,正是圣言的字义(3436, 9824, 9905, 10548节)。
8974.“你若买一个希伯来奴仆”表教会中那些充满教义真理,却未充满与这些真理相一致的良善之人。这从“买”和“希伯来奴仆”的含义清楚可知:“买”是指为自己获取并变成自己的(参看4397, 5374, 5397, 5406, 5410, 5426, 7999节);“希伯来奴仆”是指教会中那些充满教义的真理,却未充满与这些真理相一致的良善之人。因为“奴仆”或“仆人”论及那些充满真理,却未充满相应的良善之人,一般论及相对于良善的真理(3409节)。“希伯来”论及那些与教会有关的事物,以及那些与某种奴役有关的事物;至于它论及那些与教会有关的事物,可参看前文(5136, 5236, 6675, 6684节),还论及那些与某种奴役有关的事物(1703, 1741, 5013节)。由于接下来的规定涉及以色列人的仆婢,所以必须阐明关于他们的律例在内义上包含什么。谁都能看出,律例包含天堂的奥秘在里面,因为它们是由耶和华在西乃山上向摩西口头宣布和吩咐的,还因为它们是紧跟着十诫的话而来的。没有这类奥秘,它们不过是些民法和刑法而已,和世上其它民族的法律一样,这些法律并没有任何天堂的奥秘在里面。但它们所包含的奥秘只显明给天上的天使,因而若不通过内义,对世人来说并不明显;因为内义教导天使是如何理解圣言的,因而教导圣言里面的奥秘。至于这些奥秘是什么,是何性质,这从下面对各个细节的解释明显可知。
为叫人对这些事物有一个大体的概念,需要作一个简短的陈述以说明“希伯来奴仆”在内义上具体表示什么。以色列人所代表的属灵教会有两种人:有些人充满信之真理,却未充满相应的生活良善,有些人则充满仁之良善,并充满相应的信之真理。充满仁之良善和相应的信之真理的人构成真正的教会本身,或教会最纯粹的部分,是内在教会成员。在圣言的内义中,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以色列人”的人。这些人本身是自由的,因为他们充满良善;事实上,那些被主通过良善引导的人是自由的(892, 905, 2870-2893节)。然而,那些充满信之真理,却未充满相应的生活良善之人是外在属灵教会的成员。他们是那些在圣言的内义中由“希伯来奴仆”所表示的人。这些人之所以由奴仆或仆人来代表,是因为属于外在教会的事物相对来说只是一群仆人,或服事的事物。信之真理相对于仁之良善也是这种情况;因为信之真理像一个仆人那样将一个教会成员引入仁之良善。
另外,要知道,那些认为教会的一切,因而得救的一切在于信之真理,不在于仁之良善的人,以及那些仅出于服从的灵,而非出于爱与情感行善的人,无法像那些充满仁之良善,也就是出于爱与情感行善的人那样重生。诚然,他们能被改造,但不能重生。他们的改造就是此处在关于仆婢的律法的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如今这种改造的奥秘不为任何人所知,因为在教会的几乎各个地方,人们都不知道信之真理能对得救产生什么影响,仁之良善又能产生什么影响。事实上,人们不知道何为仁,也不知道仁与信必须结合起来才能使教会的某种事物存在于人里面,或在人里面形成;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教会本身,因为该婚姻就是人里面的天堂(2173, 2618, 2728, 2729, 2803, 3132, 3155, 4434, 4823, 5194, 5502, 61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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