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唯有那些被光照的人理解圣言
WH7.人类的理性官能若不被主光照,就无法理解神性事物,甚至无法理解属灵事物(2196, 2203, 2209, 2654节)。因此,唯有那些被光照的人才能明白圣言(10323节)。主使那些被光照的人能理解真理,还能辨别那些看似相互矛盾的事物(9382, 10659节)。字义上的圣言就看似不一致,有些地方甚至自相矛盾(9025节)。因此,圣言可被那些没有被光照的人任意解读和应用,以证实任何观点或异端邪说,并捍卫任何世俗和肉体的爱(4783, 10330, 10400节)。从圣言获得光照的,是那些出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爱而阅读它的人,而不是那些出于对名利地位的爱,因而出于对自我的爱而阅读它的人(9382, 10548—10550节)。那些过着良善的生活,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被光照(8694节)。那些内在被打开,因而其内在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的人被光照(10400, 10402, 10691, 10694节)。光照是对心智内层的一种实实在在的提升,也是进入天堂之光的一种提升(10330节)。对那些视圣言为神圣的人来说,来自内在,也就是经由内在来自主的神圣会流入进来,尽管他们自己对此一无所知(6789节)。那些由主引导的人被光照,并看见圣言中的真理,而那些由自己引导的人则不然(10638节)。受主引导的,是那些因真理而热爱真理的人,以及那些喜欢照神性真理生活的人(10578, 10645, 10829节)。对人来说,圣言照着他所过的爱与信的生活而活过来(1776节)。那些源于人自己的聪明的事物本身没有生命,因为没有任何良善来自人的自我(8941,8944节)。那些坚定确认虚假教义的人无法被光照(10640节)。
被光照的,正是人的理解力(6608,9300节)。理解力是真理的接受者(6222, 6608, 10659)。对教会的每个教义来说,我们对它的理解程度取决于我们以自己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对它所获得的观念的性质(3310, 3825节)。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他的观念就是属世的,因为那时他在属世层面进行思考;然而,对那些为了真理的缘故而处于对真理的情感的人来说,属灵的观念仍隐藏在他们里面,死后人就进入这些观念中(3310, 5510, 6201, 10236, 10240, 10551节)。我们若无法以自己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获得对任何主题的观念,就无法明白这个主题(3825节)。对信仰问题的观念在来世被揭开,那里的天使会看到这些观念是什么样;然后人照着它们而与其他人结合,只要这些观念植是从爱和情感发出的(1869, 3310, 5510, 6200, 8885节)。因此,唯有理性的人才能理解圣言,因为相信某个事物,却对事物本身没有任何概念,也没有理性的洞察,只不是把我们所不明白或喜欢的某句话存在记忆中,这其实是不相信(2533节)。被光照的,正是圣言的字义(3436, 9824, 9905, 10548节)。
8906.不可偷盗表不可将人的属灵良善或财产从他那里夺走,不可将属于主的事物归于自己。这从“偷盗”的含义清楚可知,“偷盗”是指从某人那里夺走属灵良善或财产。“偷盗”之所以具有这些含义,是因为财物和财富在灵义上是指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总体上构成信和仁,也就是一个人所拥有的属灵生命的一切。因此,从某人那里夺走这些东西就是“偷盗”在灵义上所表示的。由于一切属灵良善,也就是信和仁的一切,完全来自主,绝非来自人,故“偷盗”还表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在约翰福音中,凡如此行的人还被称为“贼和强盗”: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可进出,找到草场。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 2, 9, 10)
“从门进羊圈”是指从主进入,因为主是“门”,如祂自己所说的;“羊”是指那些拥有仁,由此拥有信的人。当这些人承认,信和仁的一切皆来自祂,或说祂是构成信和仁的一切的源头时,他们就是从主进入的;因为这时,这些从祂流入。但将它们归于其他人,尤其归于自己,就是把它们夺走,因而是“杀害、毁坏”它们。将属于主的东西完全归于自己的人还认为功德在于行为中,认为自己是公义的(参看1110, 1877, 2027, 2273, 2340, 2373, 2400, 3816, 4007e, 4174, 4943, 6388-6390, 6392, 6393, 6478节)。这就是灵义上的“偷盗”,当世人在圣言中读到“偷盗”时,天上的天使就会想到这层含义;因为天使完全在一个属灵层面上理解圣言。
在何西阿书,“贼”具有同样的含义:
我医治以色列的时候,以法莲的罪孽和撒马利亚的罪恶就显露出来。他们行事虚谎,贼人到来,强盗成群包围房子。他们所行的现在缠绕他们,都在我面前;他们以自己的恶行使君王欢喜,用自己的虚谎叫首领喜乐。(何西阿书7:1-3)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将到。它前面有火吞噬,它后面有火焰燃烧;地在它面前如伊甸园,它后面却有荒凉的旷野。它的形状如马的形状;它们奔跑如马兵,在山顶上跳跃,如战车的响声。它们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进房屋,从窗户进来,如同盗贼。大地将在祂面前震动,诸天将要颤抖,日月昏暗,星星也不再发光。(约珥书2:1-1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荒凉,这时虚假闯入并摧毁真理;这些虚假就是“爬进房屋,从窗户进来的盗贼”。难道会没有人想知道为什么经上说“耶和华的日子将如马的形状”、那时“它们奔跑如马兵,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进房屋,从窗户进来”、“大地将要震动,诸天颤抖,日月昏暗,星星也不再发光”?对内义一无所知,从心里对圣言的神圣性产生怀疑的人会说,这些纯粹是没有任何神的东西隐藏在里面的简单话;他或许还会声称这些话毫无意义,没有价值。但相信圣言是最神圣的,因为它是神性,而且还知道有一个论述教会、天堂和主自己的内义之人,则会声称其中的每一个词都有自己的分量。因此,下面对这段经文中的词句表示什么给出一个简要的解释。
“耶和华的日子”是指教会的末后状态或末期,这时不再有任何真理,相反,虚假取代了真理;“它前面吞噬的火”是指对邪恶的欲望;“它后面燃烧的火焰”是指由此而来的对虚假的欲望;“马的形状”是指出于推理如同出于真理那样进行推理的理性能力;“奔跑的马兵”是指推理者;“战车”是指支持虚假的教义事物;“城”是指教义本身;“它们所蹿上的墙”是指一种虚假的本质;“它们所爬进的房屋”是指一个人的意愿;“他们进来所经由的窗户”是指理性概念;“盗贼”是指夺走真理的虚假;“在祂面前震动的大地”是指教会,“将要颤抖的诸天”也是;“日”是指对主之爱;“月”是指对主之信,当它们不再显现时,经上说它们“昏暗”;“星星”是指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这些认知或知识不再从信和爱,因而从天堂拥有光,这一点由“它们不再发光”来表示。由此可见这些话总体上是什么意思,以及那日或教会的末后状态在哪层意义上被称为将要“爬进房屋,从窗户进来的盗贼”,即:那时,正是虚假将要占据整个人,占据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从而夺走一切真理和良善。俄巴底亚书中的“盗贼”具有类似含义:
主耶和华对以东说,盗贼若来到你那里,或倾覆的人趁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俄巴底亚书1, 5)
撒迦利亚书(5:1-4)、诗篇(50:18-20)、马太福音(6:19, 20)中的“盗贼”或“偷窃的人”具有类似含义。
由于主吩咐给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都建立在存在于天堂的秩序律法之上,也就是说,它们从灵界获得自己的存在和本质,所以关于盗贼所制定的律法也是如此,如这一律例:人若偷牛并卖了,就要赔五只,四羊赔一羊(出埃及记22:1);还有这些律法:
盗贼若闯进来被击打,那人是没有流人血之罪的。若太阳已经出来,就有流人血之罪了。贼必要赔还或被卖。若发现他所偷的在他手下,他就要加倍赔还。(出埃及记22:2-4)
出埃及记:
窃取人,或是把他卖了,若被发现还在他手下,必要把他处死。(出埃及记21:16)
申命记:
若遇见人从以色列人中窃取他弟兄中的一个灵魂,卖了他从他身上谋利,那贼就必处死。这样,便将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申命记24:7)
“以色列人中的人”在内义上是指那些处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人,因而在抽象意义上是指信之真理和良善(5414, 5879, 5951节);因此,“窃取以色列人中的人”是指把这些夺走,“卖他”是指疏远或扔掉它们,以及使它们陷入奴役的状态。事实上,信之真理和良善因来自主,故处于自由的状态,唯独事奉主;但当它们被扔掉或疏远时,就陷入奴役的状态,因为它们事奉爱自己或爱世界的某种邪恶,因而事奉某种肉体情欲。上述(申命记24:7中的)律法便源于这一点,并与其相对应;由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从自由变成了奴役,因而从活的变成了死的,所以作为后果的惩罚就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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