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唯有那些被光照的人理解圣言
WH7.人类的理性官能若不被主光照,就无法理解神性事物,甚至无法理解属灵事物(2196, 2203, 2209, 2654节)。因此,唯有那些被光照的人才能明白圣言(10323节)。主使那些被光照的人能理解真理,还能辨别那些看似相互矛盾的事物(9382, 10659节)。字义上的圣言就看似不一致,有些地方甚至自相矛盾(9025节)。因此,圣言可被那些没有被光照的人任意解读和应用,以证实任何观点或异端邪说,并捍卫任何世俗和肉体的爱(4783, 10330, 10400节)。从圣言获得光照的,是那些出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爱而阅读它的人,而不是那些出于对名利地位的爱,因而出于对自我的爱而阅读它的人(9382, 10548—10550节)。那些过着良善的生活,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被光照(8694节)。那些内在被打开,因而其内在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的人被光照(10400, 10402, 10691, 10694节)。光照是对心智内层的一种实实在在的提升,也是进入天堂之光的一种提升(10330节)。对那些视圣言为神圣的人来说,来自内在,也就是经由内在来自主的神圣会流入进来,尽管他们自己对此一无所知(6789节)。那些由主引导的人被光照,并看见圣言中的真理,而那些由自己引导的人则不然(10638节)。受主引导的,是那些因真理而热爱真理的人,以及那些喜欢照神性真理生活的人(10578, 10645, 10829节)。对人来说,圣言照着他所过的爱与信的生活而活过来(1776节)。那些源于人自己的聪明的事物本身没有生命,因为没有任何良善来自人的自我(8941,8944节)。那些坚定确认虚假教义的人无法被光照(10640节)。
被光照的,正是人的理解力(6608,9300节)。理解力是真理的接受者(6222, 6608, 10659)。对教会的每个教义来说,我们对它的理解程度取决于我们以自己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对它所获得的观念的性质(3310, 3825节)。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他的观念就是属世的,因为那时他在属世层面进行思考;然而,对那些为了真理的缘故而处于对真理的情感的人来说,属灵的观念仍隐藏在他们里面,死后人就进入这些观念中(3310, 5510, 6201, 10236, 10240, 10551节)。我们若无法以自己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获得对任何主题的观念,就无法明白这个主题(3825节)。对信仰问题的观念在来世被揭开,那里的天使会看到这些观念是什么样;然后人照着它们而与其他人结合,只要这些观念植是从爱和情感发出的(1869, 3310, 5510, 6200, 8885节)。因此,唯有理性的人才能理解圣言,因为相信某个事物,却对事物本身没有任何概念,也没有理性的洞察,只不是把我们所不明白或喜欢的某句话存在记忆中,这其实是不相信(2533节)。被光照的,正是圣言的字义(3436, 9824, 9905, 10548节)。
6353.“他们的剑是强暴的器械”表教义事物用来摧毁仁爱行为,从而摧毁仁爱本身。这从“强暴的器械”和“剑”的含义清楚可知:“强暴的器械”是指用来摧毁仁爱的事物,“器械”是指服务类的事物,这是显而易见的,“强暴”是指对仁爱的摧毁,稍后会看到这一点;“剑”是指教义事物,或宗教教义。因为“剑”是指用来与虚假并邪恶争战的信之真理(参看2799节);因此,“剑”是指教义事物或宗教教义,在此是指用来与真理并良善争战,并毁灭它们的教义,因为这就是那些捍卫唯信,或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所行的,仁爱的对立面在他们当中盛行。
被那些捍卫唯信的人用来摧毁仁爱行为的宗教教义主要是这些:人得救靠的是唯信,无需仁爱行为;这些行为是没有必要的,人甚至能在他临死的最后一刻靠着唯信得救,无论他整个一生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因此那些所行的只是残忍或抢劫或奸淫或亵渎的人都能得救。所以救恩只是进入天堂的准许,这意味着除了那些在生命结束时领受这恩典的人外,没有人被准许进入;这也意味着有些人凭神的怜悯而被拣选,有些人则被无情地诅咒。然而,事情的真相是,主不拒绝任何人上天堂。人们所过的生活和这种生活的交流(它们在天堂被地上的接受者感知为气味)使得他们完全不可能住在那里,因为他们在天堂被他们所过的生活折磨,比他们在最深的地狱更甚。
“剑”表示进行争战并杀戮的虚假,这一点明显可见于启示录:
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有权柄给了那骑马的,可以从地上夺去太平,使他们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他。(启示录6:4)
又:
用剑杀人的,必被剑杀。(启示录13:10, 14)
“强暴”是指向仁爱所施的暴力,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清楚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强暴人已归无有,亵慢人已经灭绝;一切使罪孽成形的都被剪除。他们用一句话就定了人的罪,为在城门口断是非的设下罗网,用虚无的事屈枉义人。(以赛亚书29:20, 21)
在这段经文中,“强暴人”在原文是用另一个词来表达的;不过,这个词也具有同样的含义;“强暴人”是指向仁爱施暴的人,这一事实由“用一句话就定了人的罪”和“屈枉义人”来表示。
同一先知书:
他们的行为都是罪孽;强暴的行为就在他们手中。你们的脚奔向邪恶,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以赛亚书59:6, 7)
此处“强暴”是指向仁爱所施的暴力,这种暴力也由“流人的血”来表示(参看374, 1005节)。又:
你地上不再有强暴,境内不再有荒凉和毁灭。(以赛亚书60:18)
此处“强暴”表示对仁爱的摧毁,因为结果就是地上,也就是教会里的荒凉和毁灭。
耶利米书:
我宣告有强暴和毁灭!因为耶和华的话终日成了我的凌辱、讥刺。(耶利米书20:8)
此处“强暴”也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的暴力,因而表示对仁,以及信的摧毁。以西结书:
这地满了流血的审判,城邑满了强暴。(以西结书7:23)
“流血的审判”表示对信的摧毁,“强暴”表示对仁的摧毁。
又:
他若生一个强暴的儿子,是流人血的,行了这些事中的任何一件;在山上吃了,并玷污同伴的妻,欺压困苦和穷乏的人,抢夺人的物,未曾将当头还给人,却向偶像举目,并行可憎的事,取利息,索取高利;这人岂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必要死亡。(以西结书18:10-13)
此处描述了“一个强暴的儿子,是流人血的”,所列举的恶行都是他所摧毁的仁爱行为;因此,“一个强暴的儿子,流人血的”就是一个摧毁仁与信的人。
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拯救我脱离凶恶的人,保护我脱离强暴的人。他们心中图谋奸恶,终日聚集要争战;他们使舌头尖利如蛇,嘴唇下有虺蛇的毒气。耶和华啊,保守我脱离恶人的手!保护我脱离强暴的人。愿鼓舌伤的人不能立定于地上;祸患必猎取强暴的人,将他打倒。(诗篇140:1-4, 11)
“强暴的人”表示那些摧毁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的人;“他们终日聚集要争战;使舌头尖利如蛇,嘴唇下有虺蛇的毒气,祸患必猎取他,将他打倒”表示他们与这些真理并良善争战。除此之外,其它地方也提到“强暴”(如以西结书12:19; 约珥书4:19; 玛拉基书2:16, 17;西番雅书3:4; 诗篇18:48; 55:9-11; 58:3-6; 申命记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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