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7

三、唯有那些被光照的

三、唯有那些被光照的人理解圣言

WH7.人类的理性官能若不被主光照,就无法理解神性事物,甚至无法理解属灵事物(2196, 2203, 2209, 2654节)。因此,唯有那些被光照的人才能明白圣言(10323节)。主使那些被光照的人能理解真理,还能辨别那些看似相互矛盾的事物(9382, 10659节)。字义上的圣言就看似不一致,有些地方甚至自相矛盾(9025节)。因此,圣言可被那些没有被光照的人任意解读和应用,以证实任何观点或异端邪说,并捍卫任何世俗和肉体的爱(4783, 10330, 10400节)。从圣言获得光照的,是那些出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爱而阅读它的人,而不是那些出于对名利地位的爱,因而出于对自我的爱而阅读它的人(9382, 10548—10550节)。那些过着良善的生活,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被光照(8694节)。那些内在被打开,因而其内在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的人被光照(10400, 10402, 10691, 10694节)。光照是对心智内层的一种实实在在的提升,也是进入天堂之光的一种提升(10330节)。对那些视圣言为神圣的人来说,来自内在,也就是经由内在来自主的神圣会流入进来,尽管他们自己对此一无所知(6789节)。那些由主引导的人被光照,并看见圣言中的真理,而那些由自己引导的人则不然(10638节)。受主引导的,是那些因真理而热爱真理的人,以及那些喜欢照神性真理生活的人(10578, 10645, 10829节)。对人来说,圣言照着他所过的爱与信的生活而活过来(1776节)。那些源于人自己的聪明的事物本身没有生命,因为没有任何良善来自人的自我(89418944节)。那些坚定确认虚假教义的人无法被光照(10640节)。

被光照的,正是人的理解力(66089300节)。理解力是真理的接受者(6222, 6608, 10659)。对教会的每个教义来说,我们对它的理解程度取决于我们以自己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对它所获得的观念的性质(3310, 3825节)。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他的观念就是属世的,因为那时他在属世层面进行思考;然而,对那些为了真理的缘故而处于对真理的情感的人来说,属灵的观念仍隐藏在他们里面,死后人就进入这些观念中(3310, 5510, 6201, 10236, 10240, 10551节)。我们若无法以自己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获得对任何主题的观念,就无法明白这个主题(3825节)。对信仰问题的观念在来世被揭开,那里的天使会看到这些观念是什么样;然后人照着它们而与其他人结合,只要这些观念植是从爱和情感发出的(1869, 3310, 5510, 6200, 8885节)。因此,唯有理性的人才能理解圣言,因为相信某个事物,却对事物本身没有任何概念,也没有理性的洞察,只不是把我们所不明白或喜欢的某句话存在记忆中,这其实是不相信(2533节)。被光照的,正是圣言的字义(3436, 9824, 9905, 10548节)。

属天的奥秘 #2219

2219.“面向所多

2219.“面向所多玛观看”表示人类的状态。这从“面向观看”的含义清楚可知,此处是“面向所多玛”。在圣言中,“面(即脸)”表示人的所有内层,无论是善是恶,因为它们从脸上闪耀出来,如第一卷所示(358节)。故此处“面(即脸)”因论及所多玛而表示内层的邪恶,也就是自我之爱的邪恶;这些邪恶一般由“所多玛”来表示,这从下文明显可知。最坏的邪恶就来源于自我之爱,这是因为自我之爱对人类社会具有毁灭性,如前所示(2045节),并且对天上的社群也具有毁灭性(2057节)。由于人类的败坏从这爱可以得知,所以“面向所多玛”在此表示人类的状态。
此外,第一卷的各个地方已经说明自我之爱是何性质,即:它与人被造所进入的秩序完全相反。与动物不同,人被赋予理性,好叫每个人都能向其他人,无论具体的每个人还是总体的所有人,意愿并实行良善。这就是人被造所进入的秩序;因此,正是爱神和爱邻构成人的生命,这生命把他与野兽区别开来。爱也是天堂的秩序,好叫人活在世上时,会住在天堂。住在天堂就是住在主的国度;当脱去在地上为他服务的肉体时,他就会进入这个国度,在那里复活进入一种越来越完美的天堂状态。
而自我之爱是摧毁这些爱的首要事物,事实上是唯一摧毁它们的东西。尘世之爱不那么具有毁灭性;诚然,尘世之爱与信的属灵事物直接对立,但自我之爱却与爱的属天事物直接对立。因为那些爱自己的人都不爱其他人,而是试图毁灭所有不尊敬他的人。他也不向任何人意愿并实行良善,除非这人是他自己的一部分,或能被迷惑以至于成为他自己的一部分,就像被嫁接到他的恶欲和虚假观念上的枝子。由此明显可知,自我之爱是各种仇恨、报复和残忍,以及各种可耻的欺骗和诡诈的源头,因而也是对人类社会的正当秩序和天堂社群的正当秩序的一切可憎攻击的源头。
事实上,自我之爱如此可憎,令人发指,以至于一旦放松对它的约束,也就是说,一旦给它机会去为所欲为,甚至在那些属于最底层的人中间,它也会如此狂奔,以至于不但渴望掌控最近的邻舍和身边的人,还渴望掌控整个宇宙,甚至掌控至高神性本身。人的确对此一无所知,因为他受到约束,而他对这些约束知之甚少;但只要这些约束松开,如前所述,他就会发疯;我从来世的大量经历中已经得知这一点。由于这些东西就隐藏在自我之爱中,所以那些爱自己,缺乏良心约束的人也比其他任何人都更恨恶主,进而恨恶一切信之真理,因为这些真理正是主国度的秩序律法。这些人唾弃这些律法,甚至到了憎恶它们的地步,这一点在来世也会显明。这爱也是“女人的种”(也就是主)所“踹”的“蛇头”(对此,参看第一卷,257节)。
但自我之爱表面上不总是表现为骄傲自大,因为有时这些人也能以仁爱对待邻舍。有些人生来就具有这种表面的仁爱性情,而有些人在童年时期获得了它,但后来却把它置于掌控之下,尽管表面的性情仍然存在。真正具有自我之爱的,是那些蔑视他人,与自己相比把他们看得一文不值的人。他们根本不关心公众利益,除非它对自己有利,或除非他们自己可以说就是公众利益。这尤其适用于那些仇恨并迫害凡不偏袒、服侍他们的人之人;他们会尽可能地夺走这些人的财产、地位、名声,甚至生命。要让那些故意密谋这些事的人知道,他们拥有比大多数人更多的自我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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