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二、圣言及其灵义或内义(摘自《属天的奥秘》)
WH6.圣言的必要性和卓越性。凭自然界的光不可能知道主,天堂和地狱,人死后的生命,以及人获得属灵和永恒生命所凭借的神性真理(8944, 10318—10320节)。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证实:许多人,包括他们当中有学问的人都不相信这些事,尽管他们就出生于圣言所在之地,并通过圣言接受过这方面的教导(10319节)。因此,有必要从天堂赐下启示,因为世人本为天堂而生(1775节)。故每个时代都有一个启示(2895节)。在这个地球上已经相继出现了的各种启示(10355, 10632节)。生活在大洪水之前、其时代被称为“黄金时代”的上古之人有一种直接的启示,神性真理因此被刻在他们心上(2896节)。存在于大洪水之后的古代教会有一种历史和预言的圣言(2686,2897节):关于这些教会,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247节)。该圣言的历史部分被称为“耶和华战记”,预言部分被称为“诗歌”(2897节)。就启示而言,这部圣言类似我们的圣言,但它适合古代教会(2897节)。摩西曾提到这部圣言(2686, 2897节)。然而,该圣言遗失了(2897节)。其他人也有过预言的启示,这从巴兰的预言明显看出来(2898节)。
无论整体还是每个部分,圣言都是神性(639, 3305, 10321, 10637节)。从经历可知,圣言的一点一画都是神性和神圣的(9349节)。现今对圣言的解释是,它的一点一画都是被启示的(1886节)。
教会尤其存在于圣言所在之地,在那里,主通过圣言被认识,神性真理被揭示(3857, 10761节)。但不能由此推论说,那些出生于圣言所在之地,由此认识主的人,就属于教会;相反,属于教会的,是那些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被主重生的人,因而是那些过着一种爱与信的生活之人(6637, 10143, 10153, 10578, 10645, 10829节)。
第38章
最后的审判(续)
4807.在前一章头几节(4661-4664节),我们开始解释主在马太福音(25:31-46)中所说关于审判的话,也就是对在那里被称为绵羊和山头的善人与恶人的审判。这些话的内义尚未得到解释;不过,现在我们会在本章和接下来几章的头几节予以解释。从这些解释将清楚看出,在这个比喻中,最后的审判不是指世界末日,那时死人第一次复活,并聚集在主面前受审判;而是指每个人离开尘世进入来世的这个点就是审判他的时间;这才是审判的意思。然而,这一事实从字义看不出来,只能从内义看出来。主之所以以这种方式说话,是因为祂用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说话,如在旧约和新约的其它地方一样。因为用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说话,就是用同时向尘世和天堂,也就是向世人和天使说话。这种话语因具有普遍性,故是神性,因而于圣言是合适的。所以,那些在尘世只对世俗事物感兴趣的人并不明白主在此所说关于最后审判的话,只是认为所有人将在同一个时间复活,甚至认为那时主将坐在荣耀的宝座上,向聚集起来的人说这些话。而那些对属天事物感兴趣的人则知道,每个人复活之时,就是他死亡之时,主在比喻中所说的话表明:每个人将照自己的生活受审判,因此每个人都自带对他的审判,因为他带着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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