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二、圣言及其灵义或内义(摘自《属天的奥秘》)
WH6.圣言的必要性和卓越性。凭自然界的光不可能知道主,天堂和地狱,人死后的生命,以及人获得属灵和永恒生命所凭借的神性真理(8944, 10318—10320节)。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证实:许多人,包括他们当中有学问的人都不相信这些事,尽管他们就出生于圣言所在之地,并通过圣言接受过这方面的教导(10319节)。因此,有必要从天堂赐下启示,因为世人本为天堂而生(1775节)。故每个时代都有一个启示(2895节)。在这个地球上已经相继出现了的各种启示(10355, 10632节)。生活在大洪水之前、其时代被称为“黄金时代”的上古之人有一种直接的启示,神性真理因此被刻在他们心上(2896节)。存在于大洪水之后的古代教会有一种历史和预言的圣言(2686,2897节):关于这些教会,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247节)。该圣言的历史部分被称为“耶和华战记”,预言部分被称为“诗歌”(2897节)。就启示而言,这部圣言类似我们的圣言,但它适合古代教会(2897节)。摩西曾提到这部圣言(2686, 2897节)。然而,该圣言遗失了(2897节)。其他人也有过预言的启示,这从巴兰的预言明显看出来(2898节)。
无论整体还是每个部分,圣言都是神性(639, 3305, 10321, 10637节)。从经历可知,圣言的一点一画都是神性和神圣的(9349节)。现今对圣言的解释是,它的一点一画都是被启示的(1886节)。
教会尤其存在于圣言所在之地,在那里,主通过圣言被认识,神性真理被揭示(3857, 10761节)。但不能由此推论说,那些出生于圣言所在之地,由此认识主的人,就属于教会;相反,属于教会的,是那些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被主重生的人,因而是那些过着一种爱与信的生活之人(6637, 10143, 10153, 10578, 10645, 10829节)。
1011.“他的血也必被流”表示他的罪责。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从字义上看,凡流人血的,也就是杀人犯,应判处死刑。但从内义就会发现,那些仇恨邻舍的人会由此被判处死刑,也就是判入地狱,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凡骂弟兄是傻瓜(希腊文: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马太福音5:22)
事实上,当仁爱被摧毁时,人就只剩下自己和他的自我,不再被主通过属于良心的内在约束,而是通过属于法律的外在约束掌管,他为了自己的财富和权力而把这些外在约束强加给自己。一旦这些约束放松,如在来世的情形,他就会冲进最残忍、最淫秽的行为中,因而冲进自己的罪责中。“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流”是古人所熟知的一条报应的律法,他们根据这条律法来判断罪行和罪过,这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清楚看出来。这条律法来源于这一普世法则:“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马太福音7:12),还来源于以下事实:在来世,包含一切事物的秩序是这样,邪恶会自我惩罚,虚假也是;因此,邪恶和虚假自带惩罚。由于秩序就是邪恶自我惩罚,或也可说,恶人会冲进回应其邪恶的惩罚中,所以古人由此推出他们报应的律法。这也是此处“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流”的意思,也就是说,他会冲进罪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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