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2

WH2.在圣言的预言

WH2.在圣言的预言部分,经上多次提到马,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马”表示理解力,“骑马的”表示一个去理解的人;这或许是因为“马”在灵义上,因而在圣言中表示这种事物,显得既奇怪又不同寻常。然而,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许。以色列的预言论到但说:

但必作道上的蛇,路中的箭蛇,咬伤马蹄,使骑马的向后坠落。(创世记49:17, 18

没有人能知道论到以色列支派中的一支的这个预言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蛇”、“马”和“骑马的”分别表示什么;然而,谁都知道其中隐含着某种属灵事物;至于每一个事物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6398—6401节),那里解释了这个预言。哈巴谷书:

神啊,你乘在马上,你的战车是拯救。你乘马践踏海。(哈巴谷书3:8, 15)

显然,在这段经文中,“马”表示某种属灵事物,因为这些话是指着神说的。否则,神“乘在马上”,并“乘马践踏海”会是什么意思呢?撒迦利亚书: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撒迦利亚书14:20)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说,到那日,我必使一切马匹惊惶,使骑马的颠狂;我必张开眼睛看顾犹大家,使万民的一切马匹瞎眼。(撒迦利亚书12:4, 5)

这段经文论述了教会的荒凉,当不再明白任何真理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种状态通过马匹和骑马的来描述;否则,“我必使一切马匹惊惶”、“使万民的一切马匹瞎眼”会是什么意思呢?这与教会能有什么关系呢?约伯记:

神使她忘记智慧,也没有把聪明赐给她;她几时把自己举到高处,就嗤笑马和骑马的人。(约伯记39:17, 18, 19ff)

“马”在此表示理解力,这是显而易见的。同样在诗篇,经上说神:

乘驾真理的话。(诗篇45:4)

另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此外,若不知道“战车”表示什么,“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什么,谁能知道以利亚和以利沙为何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又为何“少年人以利沙看见满山有火车火马”?因为以利沙对以利亚说:

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2:11, 12)

约阿施王对以利沙说:

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13:14)

论到少年人以利沙时,经上说:

耶和华开了少年人以利沙的眼目,就看见了,看哪,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6:17)

以利亚和以利沙之所以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是因为他们两人都代表圣言方面的主,“战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马兵”表示聪明。关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47, 7643, 8029, 9372节);“战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5321, 8215节)。  

属天的奥秘 #9865

9865.“红宝石、

9865.“红宝石、黄玉、红玉”表对良善的属天之爱。这从这些石头的含义清楚可知,这些石头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属天之爱就是从主所获得的对主之爱。这些石头表示这爱是由于它们火红的颜色,“红”表示爱(参看3300节),“火焰”也是(参看3222, 6832, 7620, 7622, 9570节)。但在此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爱,是因为这些石头在第一行;第一行的石头对应于至内层天堂中的事物,在至内层天堂掌权的是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胸牌上的十二颗宝石因代表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故也代表整个天堂;因为天堂凭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而为天堂;构成天堂的天使是这真理的接受者。正因如此,第一行的这三样石头代表至内层天堂,因而代表在那里掌权的爱,这爱被称为对良善的属天之爱和对真理的属天之爱。第一行的石头代表对良善的属天之爱,第二行的石头代表对真理的属天之爱。这些石头代表这爱是由于它们的颜色,如前所述;因为宝石照它们的颜色而拥有一个代表。
  天堂里会出现无法形容的美丽色彩,因为它们是天堂之光的修改,而天堂之光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色彩在那里照良善和真理的变化而呈现;因此,它们是从主发出的光经由天使的修改。从主发出的光在至内层天堂就像火焰;因此,由它产生的色彩是红色的,并且闪闪发光。但这光在中间天堂就像一道明亮的白光;因此,由它产生的色彩是明亮的白色,并且它们越拥有良善在里面,就越闪闪发光。这解释了为何有两种基本颜色,即红色和白色,其它一切颜色都与这两种颜色有关;红色代表良善,而白色代表真理(9467节)。
  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如此多颜色的石头成行镶在胸牌上,即是为了叫它们可以代表按其适当次序存在于天堂中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代表整个天堂。第一行石头,即红宝石、黄玉、红玉,代表对良善的属天之爱,是因为它们有红色的不同色调。此外,在这一行排在第一位的红宝石,其名字在原文来源于一个表示“红色”的词;排在第三位的红玉,其名字在原文来源于一个表示“闪光”,就像来自火那样的词。但至于排在中间的黄玉来源于哪个词,则不得而知;不过,它很可能来自描述火红色的某个词。这或许就是为何在约伯记,类似论到黄金的话会论到黄玉:
  古实的黄玉不能与智慧较量;它不能用纯金来估价。(约伯记28:19)
  “金”也表示爱之良善(113, 1551, 1552, 5658, 6914, 6917, 8932, 9490, 9510节)。
  

属天的奥秘 #9211

9211.“不可向他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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