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2

WH2.在圣言的预言

WH2.在圣言的预言部分,经上多次提到马,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马”表示理解力,“骑马的”表示一个去理解的人;这或许是因为“马”在灵义上,因而在圣言中表示这种事物,显得既奇怪又不同寻常。然而,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许。以色列的预言论到但说:

但必作道上的蛇,路中的箭蛇,咬伤马蹄,使骑马的向后坠落。(创世记49:17, 18

没有人能知道论到以色列支派中的一支的这个预言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蛇”、“马”和“骑马的”分别表示什么;然而,谁都知道其中隐含着某种属灵事物;至于每一个事物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6398—6401节),那里解释了这个预言。哈巴谷书:

神啊,你乘在马上,你的战车是拯救。你乘马践踏海。(哈巴谷书3:8, 15)

显然,在这段经文中,“马”表示某种属灵事物,因为这些话是指着神说的。否则,神“乘在马上”,并“乘马践踏海”会是什么意思呢?撒迦利亚书: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撒迦利亚书14:20)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说,到那日,我必使一切马匹惊惶,使骑马的颠狂;我必张开眼睛看顾犹大家,使万民的一切马匹瞎眼。(撒迦利亚书12:4, 5)

这段经文论述了教会的荒凉,当不再明白任何真理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种状态通过马匹和骑马的来描述;否则,“我必使一切马匹惊惶”、“使万民的一切马匹瞎眼”会是什么意思呢?这与教会能有什么关系呢?约伯记:

神使她忘记智慧,也没有把聪明赐给她;她几时把自己举到高处,就嗤笑马和骑马的人。(约伯记39:17, 18, 19ff)

“马”在此表示理解力,这是显而易见的。同样在诗篇,经上说神:

乘驾真理的话。(诗篇45:4)

另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此外,若不知道“战车”表示什么,“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什么,谁能知道以利亚和以利沙为何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又为何“少年人以利沙看见满山有火车火马”?因为以利沙对以利亚说:

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2:11, 12)

约阿施王对以利沙说:

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13:14)

论到少年人以利沙时,经上说:

耶和华开了少年人以利沙的眼目,就看见了,看哪,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6:17)

以利亚和以利沙之所以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是因为他们两人都代表圣言方面的主,“战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马兵”表示聪明。关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47, 7643, 8029, 9372节);“战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5321, 8215节)。  

属天的奥秘 #9211

9211.“不可向他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属天的奥秘 #2533

2533.“现在你把

2533.“现在你把这人的妻子还回去”表示他要交出未受理性玷污的教义的属灵真理。这从“妻子”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妻子”是指属灵真理(参看2507, 2510节);“人”(即男人)是指教义本身。事实上,亚伯拉罕代表处于这种状态的主,当被称为“人”(即男人)时,他表示属天真理,属天真理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教义是一样的;因为“人”(即男人)在内义上是指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参看158, 265, 749, 915, 1007, 2517节)。由此明显可知,“把这人的妻子还回去”是指交出未受理性玷污的教义的属灵真理。之所以表示要交出未受理性玷污的属灵真理,是因为要把她还回去的“亚比米勒”表示关注理性事物的教义,或也可说,构成教义的理性事物(2510节)。
如前所述(2531节),尽管信之教义本身是神性,因此超越所有人,甚至天使的理解,但圣言仍以一种人能理解的理性方式来传达它。此处的情形就像教育小男孩和小女孩的父母。当父母教育孩子时,他们会根据孩子的心态来解释每一件事,尽管他们自己在一个更内在或更高的层面上思考。否则,父母只是在教育,而孩子没有在学习,或说不去调整自己的课程就是在教导不会被学习的东西,或这就像把种子丢在光秃秃的岩石上。这也适用于在来世教导内心简单者的天使。天使虽拥有属天和属灵的智慧,但仍不会越过他们所教导的那些人的头顶,或说把自己置于他们所教导的那些人的理解之上,而是简单地和他们交谈,然而会随着教导的行进而逐渐提升水平。如果他们以天使的智慧说话,简单人根本理解不了,因而不会被引向信之真理与良善。如果主在圣言中不根据人的理解以一种理性的方式来教导,同样的情况就会发生。然而,内义上的圣言会上升,以满足天使的理解力。即便如此,在天使感知圣言所在的最高层面的含义,仍无限低于神性。这表明圣言在其起源上,因而在自己里面是什么样;因此,圣言处处,甚至在一点一画上所包含的,比整个天堂以最小的方式所能理解的还要多,尽管它字面上显得如此普通和粗糙。
主就是圣言,因为圣言来自祂,祂在圣言里面,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4, 14; 也可参看启示录19:11, 13, 16).
主因是圣言,故也是教义,因为本身为神性的其它教义并不存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