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WH2.在圣言的预言部分,经上多次提到马,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马”表示理解力,“骑马的”表示一个去理解的人;这或许是因为“马”在灵义上,因而在圣言中表示这种事物,显得既奇怪又不同寻常。然而,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许。以色列的预言论到但说:
但必作道上的蛇,路中的箭蛇,咬伤马蹄,使骑马的向后坠落。(创世记49:17, 18)
没有人能知道论到以色列支派中的一支的这个预言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蛇”、“马”和“骑马的”分别表示什么;然而,谁都知道其中隐含着某种属灵事物;至于每一个事物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6398—6401节),那里解释了这个预言。哈巴谷书:
神啊,你乘在马上,你的战车是拯救。你乘马践踏海。(哈巴谷书3:8, 15)
显然,在这段经文中,“马”表示某种属灵事物,因为这些话是指着神说的。否则,神“乘在马上”,并“乘马践踏海”会是什么意思呢?撒迦利亚书: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撒迦利亚书14:20)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说,到那日,我必使一切马匹惊惶,使骑马的颠狂;我必张开眼睛看顾犹大家,使万民的一切马匹瞎眼。(撒迦利亚书12:4, 5)
这段经文论述了教会的荒凉,当不再明白任何真理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种状态通过马匹和骑马的来描述;否则,“我必使一切马匹惊惶”、“使万民的一切马匹瞎眼”会是什么意思呢?这与教会能有什么关系呢?约伯记:
神使她忘记智慧,也没有把聪明赐给她;她几时把自己举到高处,就嗤笑马和骑马的人。(约伯记39:17, 18, 19ff)
“马”在此表示理解力,这是显而易见的。同样在诗篇,经上说神:
乘驾真理的话。(诗篇45:4)
另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此外,若不知道“战车”表示什么,“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什么,谁能知道以利亚和以利沙为何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又为何“少年人以利沙看见满山有火车火马”?因为以利沙对以利亚说:
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2:11, 12)
约阿施王对以利沙说:
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13:14)
论到少年人以利沙时,经上说:
耶和华开了少年人以利沙的眼目,就看见了,看哪,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6:17)
以利亚和以利沙之所以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是因为他们两人都代表圣言方面的主,“战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马兵”表示聪明。关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47, 7643, 8029, 9372节);“战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5321, 8215节)。
6832.“从荆棘中间的火焰里”表存在于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中的神之爱。这从“火焰”和“荆棘”的含义清楚可知:“火焰”是指神的爱,如下文所述;“荆棘”是指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荆棘”之所以表示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是因为各种小灌木表示记忆知识,而树木类的大灌木表示真正的知识或认知和感知。“荆棘”因开花结果而表示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教会所拥有的真正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只是字义上的圣言,以及存在于雅各后代当中的教会的一切代表形式和有意义的符号。就其外在形式而言,这些真理被称为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但就其内在形式而言,它们是属灵真理。不过,就其内在形式,也就是属灵形式而言,真理无法显现给雅各的后代,因为他们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根本不想知道任何内在事物;因此,主在荆棘里显现;事实上,当主显现时,祂是照着这个人的品质显现,因为人只能照自己的品质接受神性。所以,当主在西乃山上显现时,在那百姓看来,祂如同火焰,直烧到天心,并有昏黑、密云和幽暗(申命记4:11; 5:22-25;出埃及记19:18)。如果在山下观看的百姓不是这种品质,那么祂就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显现。因为那百姓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所以当摩西上西乃山亲近主时,经上说,他“进入云中”(出埃及记24:2, 18; 34:5)。“云”表示圣言的外在(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4060, 4391, 5922, 6343e节);因此,“云”也是所看到的外在形式上的教会的代表。
主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那些住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发出无法形容的光芒,因为住在那里的天使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主向那些住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因为住在那里的天使以较为遥远和模糊的方式处于对主之爱;事实上,他们处于对邻之爱。但在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主既不显为一轮太阳,也不显为一轮月亮,只显为一种光,这光远远比世上的明亮得多。主因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故只能向住在地狱的人显为乌云和漆黑。因为来自主的天堂之光一照到地狱,那里就产生幽暗和漆黑。由此可见,主之所以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是因为这适合他接受主的方式。由于雅各的后代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所以主在荆棘中向摩西显现,当摩西上西乃山亲近主时,主在云中向他显现。
“火焰”之所以表示神的爱,是因为就其起源而言,爱只是从显为太阳的主而来的火和火焰。正是这太阳的火或火焰将生命的存在赋予每个人;正是赋予生命的火使人的内层充满热;这一点从爱可以看出来,因为随着爱在人里面增长,他会逐渐变得温暖;随着爱消退,他会逐渐变得冷淡。这解释了为何当主在异象中显现时,祂显为火和火焰,如以西结书:
至于四活物(就是基路伯)的形像,就如烧着的火炭,如火把的形状;火在活物中间来回移动,如火的光辉,从火中发出闪电。在他们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形状;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仿佛在其上的人的形状。我从祂腰和腰以上的形像见有烧煤的形状;里面周围仿佛都有火的形状;又从祂腰和腰以下见有仿佛火的形像,周围也有光辉。(以西结书1:13, 26-27)
无人能否认,这个异象的所有细节都是代表某种神性之物的符号;但若不知道“基路伯”、“如火把形状的烧着火炭”、“宝座”、“其上的人的形状”、“上下有火的形像的腰和火的光辉”分别表示什么,就不可能知道包含在所有这些细节里面的神圣秘密。“基路伯”是指主的眷顾(Lord's Providence,参看308);“宝座”是指天堂,准确地说,是指从主发出的、形成天堂的神性真理(5313节)。“宝座上的人的形状”明显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腰”是指婚姻之爱和源于这爱的一切天堂之爱(3021, 4277, 4280, 4575, 5050-5062节);这爱由“仿佛有火的形状的烧煤形状,周围也有光辉”来代表。
但以理书:
我观看,直到宝座设立,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宝座乃火焰,其轮乃烧着的烈火。从祂面前有火河发出、流出来。(但以理书7:9-10)
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这个异象中也显为火焰。启示录:
骑在白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启示录19:12)
“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这在经文(19:13, 16)中明确说明了;因此,“火焰”是指包含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又: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启示录1:13-14)
此处“如同火焰的眼睛”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
“火焰”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诗篇:
耶和华的声音像火焰落下。(诗篇29:7)
“耶和华的声音”是指神性真理。为了能代表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百姓被吩咐要用精金做一个带有七个灯盏的灯台,把它放在会幕内陈设饼的桌子旁,要在耶和华面前常点这灯(出埃及记25:31至末尾; 37:17-24; 40:24, 25; 利未记24:4; 民数记8:2; 撒迦利亚书4:2)。带有七个灯盏的灯台代表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
为了还能代表神性良善本身,他们被吩咐坛上要不断烧着火:
火要在坛上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火要在坛上不断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古人熟知火代表神性之爱,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种代表从古教会传播到遥远的偶像崇拜的民族;如众所周知的,他们设立了一种永不熄灭的圣火,并交由处女来守卫,这些处女被称为维斯塔贞女。
在反面意义上,“火和火焰”表示污秽的爱,如对报复、残忍、仇恨、奸淫的爱,并且一般表示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欲望。这也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仅从中引用以下经文就足够了:
看哪,他们必像碎秸,火必要焚烧他们;他们不能救自己的灵魂脱离火焰之手;再没有炭火取暖,也不能再坐在炉火面前!(以赛亚书47:14)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你那里点火,烧灭你中间的一切绿树和一切枯树;猛烈的火焰必不熄灭,从南到北,人的脸面都被烧焦。(以西结书20:47)
“火”和“火焰”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
贪欲,这些贪欲灭绝了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教会由此变得荒凉。
路加福音:
财主对亚伯拉罕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受折磨。(路加福音16:24)
不知道人的生命之火来自一个不同源头,只知道它来自火元素的人,不可能知道别的,只是以为“地狱之火”是指诸如世上所见的那种火。然而,在圣言中,所指的并不是这后一种火,而是指爱之火,因而是指人的生命之火,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当这火进入那些专注于与它相反的事物之人中间时,它就转化为恶欲之火;如前所述,这些恶欲就是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所涌出的报复、仇恨和残忍的欲望。这就是折磨那些沦落地狱之人的火,因为当加在他们恶欲上的约束放松时,他们就马上互相攻击,以一种可怕、难以启齿的方式彼此折磨。因为人人都渴望至高无上的权力,想利用或秘密或公开的手段从别人那里夺走属于他的东西。当双方都有这种欲望时,致命的仇恨就会在群体里面发展起来;这些仇恨会导致野蛮行为的发生,尤其利用巫术和幻觉如此行;这些手段不计其数,完全不为世人所知。
那些不信属灵事物存在的人,尤其敬拜自然的人,根本不可能被引导相信在生物里面构成内在生命本身的热来自其它源头,而非这个世界的热。因为他们不可能知道,更不会承认有一种天火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这火是纯粹的爱。因此,他们不可能知道存在于圣言中的无数事物,而在圣言中,这火并不是指其它的火;他们也不可能知道人里面的无数事物,而人是一个接受这火的被造器官。
5247.“他就剃头,刮胡子”表就外层属世层的覆盖物而言的抛弃和所作的改变。这从“剃头,刮胡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剃头,刮胡子”是指抛弃外层属世层的覆盖物;因为所剃的“头发”表示外层属世层(参看3301节)。毛发,无论头上的,还是胡须上的,在大人中对应于外层属世层。这解释了为何在天堂之光中,感官人,即那些除了属世之物外什么也不信,也不想去明白除了他们能用感官感知的东西外,更内在或更纯粹的事物如何会存在的人在来世显得多毛。他们看上去毛烘烘的,以致他们的脸除了胡须外,几乎什么都不是。我经常看见这种满是毛发的脸。但理性人,也就是属灵人,因属世层在他们里面处于恰当的从属地位,故看似有整洁的头发。事实上,在来世,凭头发就能知道灵人在属世层方面的品质或性质。灵人头上之所以出现头发,是因为在来世,灵人看上去和世人一模一样。正因如此,圣言有时也描述人们所看见的天使的头发。
综上所述,明显可知“剃头,刮胡子”表示什么,如以西结书: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当脱下供职的衣服,放在圣屋内,穿上别的衣服,免得因他们的衣服使民成圣。不可剃头,也不可留长发,只可剪头发。(以西结书44:15,19-20)
这论及新殿和新祭司职分,也就是新教会。“穿上别的衣服”表示神圣真理;“不可剃头,也不可留长发,只可剪头发”表示不抛弃属世层,只采取措施使它变得和谐一致,从而使它变得顺从。凡相信圣言神圣的人都能看出,先知所提到的描述新地、新城、新殿和新祭司职分的这些和其它所有细节都不可照字面来理解。如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当脱下供职的衣服,穿上别的衣服,只可剪头发就不是字面上的意思;相反,先知所给出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都表示诸如属于一个新教会的那类事物。
在摩西五经中,关于大祭司、亚伦的子孙和利未人的条例若不包含神圣之物在里面,也不会被制定: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又承接圣职,穿了圣衣的,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利未记21:10)
亚伦的子孙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要归他们的神为圣,不可亵渎他们神的名。(利未记21:5-6)
你洁净利未人当这样行。用除罪水弹在他们身上,又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洗衣服,洁净自己。(民数记8:7)
这些条例若非含有神圣观念在里面,永远不会被赋予。在这些条例中(即大祭司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亚伦的子孙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洁净利未人要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能有什么神圣之物,或教会之物呢?确切地说,拥有顺从内在人或属灵人的外在人或属世人,进而拥有顺从神性的这二者,就是这些条例里面的神圣观念;也是当世人阅读这些圣言经文时,天使所觉察到的。
这也适用于归耶和华为圣的拿细耳人:
若在他旁边忽然有人碰巧死了,以致沾染了他离俗的头,他要在得洁净的日子剃头,就是在第七日剃头。离俗的日子满了,拿细耳人要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头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民数记6:9,13,18)
至于何为拿细耳人,他代表哪方面的神圣,可参看前文(3301节)。若不藉着对应知道“头发”是什么意思,因而知道拿细耳人的头发对应于哪方面的神圣,没有人能理解为何神圣之物居于他的头发。同样,谁也不明白参孙力气的源头如何在他的头发中;在以下描述中,参孙将其告诉了大利拉: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若我剃了,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大利拉叫了一个人来剃除他头上的七条发绺,他的力气就离开他了。后来他的头发被剃之后,又开始渐渐长起来了,力气便又回到他身上。(士师记16:17, 19, 22)
若没有对应的任何知识,谁能明白主的神性属世层由拿细耳人代表,或“离俗”没有其它含义,参孙的力气是由于这种代表?
不知道圣言拥有一个内义,字义用来代表包含在内义中的真实事物之人,尤其不相信的人,几乎不承认这些事物有任何神圣之物;而事实上,最神圣之物就在它们里面。人若不知道,尤其不相信圣言拥有神圣的内义,就不可能知道以下经文里面包含什么,如耶利米书:
真理已经灭绝,从他们的口中剪除。要剪掉你离俗的头发,把它扔掉!(耶利米书7:28-29)
以赛亚书:
到那日,主必用大河外赁的剃头刀,就是亚述王,剃头和脚上的毛,并要剃净胡须。(以赛亚书7:20)
弥迦书:
你使头光秃,为你所喜爱的儿女剪除你的头发,你要剃头,要大大地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他不知道有何神圣包含在有关以利亚的记载中,因为以利亚是长满毛发的人,腰束皮带(列王纪下1:8);也不知道为何戏笑以利沙秃头的童子被林中出来的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
以利亚和以利沙都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而代表圣言本身,尤其代表先知部分(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2762节)。“长满毛发”和“皮带”表示字义,“长满毛发的人”表示就真理而言的字义,腰间的“皮带”表示就良善而言的字义。事实上,圣言的字义就是它的属世意义,因为它采用的观念是由世上的事物形成的;而内义是属灵意义,因为它采用的观念是由天上的事物形成的。这两种意义就像人的内在与外在那样彼此关联。不过,由于内在离了外在无法存在,因为外在是内在持续存在所在的次序最后和最低层级,所以戏笑以利沙“秃头”是对圣言的毁谤,暗示它缺乏外在,因而圣言没有适合人理解的那层意义。
由此可见,圣言的一切细节都是神圣的。然而,没有人能发现圣言里面的这种神圣,除非他熟悉内义;然而,它的一点迹象会从天堂流入相信圣言为神圣的人。这种流注通过天使所知的内义实现;这内义虽然不能被人理解,却仍在他里面激发一种情感,因为知道内义的天使所感受到的情感会传给他。由此也明显可知,圣言已被赋予世人,以便他能与天堂交流,并且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能通过流入他而在他里面激发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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