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2

WH2.在圣言的预言

WH2.在圣言的预言部分,经上多次提到马,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马”表示理解力,“骑马的”表示一个去理解的人;这或许是因为“马”在灵义上,因而在圣言中表示这种事物,显得既奇怪又不同寻常。然而,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许。以色列的预言论到但说:

但必作道上的蛇,路中的箭蛇,咬伤马蹄,使骑马的向后坠落。(创世记49:17, 18

没有人能知道论到以色列支派中的一支的这个预言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蛇”、“马”和“骑马的”分别表示什么;然而,谁都知道其中隐含着某种属灵事物;至于每一个事物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6398—6401节),那里解释了这个预言。哈巴谷书:

神啊,你乘在马上,你的战车是拯救。你乘马践踏海。(哈巴谷书3:8, 15)

显然,在这段经文中,“马”表示某种属灵事物,因为这些话是指着神说的。否则,神“乘在马上”,并“乘马践踏海”会是什么意思呢?撒迦利亚书: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撒迦利亚书14:20)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说,到那日,我必使一切马匹惊惶,使骑马的颠狂;我必张开眼睛看顾犹大家,使万民的一切马匹瞎眼。(撒迦利亚书12:4, 5)

这段经文论述了教会的荒凉,当不再明白任何真理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种状态通过马匹和骑马的来描述;否则,“我必使一切马匹惊惶”、“使万民的一切马匹瞎眼”会是什么意思呢?这与教会能有什么关系呢?约伯记:

神使她忘记智慧,也没有把聪明赐给她;她几时把自己举到高处,就嗤笑马和骑马的人。(约伯记39:17, 18, 19ff)

“马”在此表示理解力,这是显而易见的。同样在诗篇,经上说神:

乘驾真理的话。(诗篇45:4)

另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此外,若不知道“战车”表示什么,“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什么,谁能知道以利亚和以利沙为何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又为何“少年人以利沙看见满山有火车火马”?因为以利沙对以利亚说:

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2:11, 12)

约阿施王对以利沙说:

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13:14)

论到少年人以利沙时,经上说:

耶和华开了少年人以利沙的眼目,就看见了,看哪,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6:17)

以利亚和以利沙之所以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是因为他们两人都代表圣言方面的主,“战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马兵”表示聪明。关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47, 7643, 8029, 9372节);“战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5321, 8215节)。  

属天的奥秘 #3960

3960.“利亚说,

3960.“利亚说,神赐我厚赏,我丈夫必再与我同住,因我给他生了六个儿子”在至高意义上表主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在内在意义上表示天上的婚姻;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婚姻之爱。这从“同住”的含义,以及利亚在此所说的其它话清楚可知。“同住”在至高意义上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是因为被称作“父”的神性本身相互交替存在于被称作“子”的神性人身里面,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话:
耶稣说,腓力,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10:38)
这种结合就是神性婚姻本身(参看3211, 3952节)。然而,这种结合不是同住或同居(cohabitation),尽管在字义上是用“同住”或“同居”来表述的。为一的事物在字义上表现为二,如圣父与圣子,甚至表现为三,如圣父、圣子和圣灵;这样做的原因有很多,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讨论。
“同住”或“同居”在内在意义上表示天上的婚姻,这是出于同样的原因;因为该婚姻通过神性婚姻,也就是父与子,或主的神性本身与其神性人身的结合而产生。天上的婚姻就是那被称为主的国度,以及天堂的;该婚姻之所以被如此称呼,是因为它通过神性婚姻,也就是主而产生。这就是“同住”或“同居”在内在意义上所表示的,也是天堂被称为“神的居所”的原因,如以赛亚书:
求你从天上垂顾,从你圣洁荣耀的居所观看。你的热心和你大能的作为在哪里呢?你爱慕的心肠和怜悯向我们止住了。(以赛亚书63:15)
“圣洁的居所”表示属天国度;“荣耀的居所”表示属灵国度。在这段经文中,“居所”和“同住”、“西布伦”源于同一个词。
“同住”或“同居”之所以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婚姻之爱,是因为一切纯正的婚姻之爱皆源于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而非其它源头;而天上的婚姻反过来又源于神性婚姻,也就是主的神性本身与神性人身的婚姻。对于这些问题,可参看前面的阐述,如:天上的婚姻是从主里面的神性良善,和祂所发出的神性真理降下来的(2508, 2618, 2803, 3132节);该婚姻是婚姻之爱的源头(2728, 2729节);凡生活在纯正的婚姻之爱中的人都共同居住在其生命的至内层(2732节);因而共同居住在对良善与真理的爱里面,因为这些构成其生命的至内层;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之爱(参看2737-2739节);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天堂、教会、天堂与教会的每个成员,以及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里面(718, 747, 917, 1432, 2173, 2516, 2712, 2758节);该婚姻存在于圣言的一切细节中(683, 793, 801, 2516, 2712节);因而就至高意义而言,它就是主自己;“耶稣基督”之名表示神性婚姻(3004节)。
这些不仅是“同住”,或“我丈夫必再与我同住”这句话,而且也是之前的那句话,即“神赐我厚赏”所表示的事。然而,前者表示良善的真理,而后者表示真理的良善;因为这二者构成天上的婚姻。由于这是个结论,故经上说“因我给他生了六个儿子”;“六”在此和“十二”所表相同,即表示信与爱的一切事物。在圣言中,当所论述的主题相似时,一个数字的一半或两倍具有和该数字一样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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