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5

十一、那些反对圣言的

十一、那些反对圣言的人

WH15.关于那些嘲笑、亵渎和玷污圣言的人(1878节)。他们在来世的品质(1761, 9222节)。他们与血液的败坏部分有关(5719节)。亵渎圣言是何等危险(571-582节)。如果虚假的原则,尤其支持爱自己爱世界的虚假原则通过圣言被证实,这是多么有害啊(589节)。那些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拥有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完全弃绝那些属于圣言内义的事物,对它们感到恶心,这一点通过灵界中这些人的经历来说明(5702节)。在来世,一些竭力拒绝圣言内层的人丧失了理性(1879节)。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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